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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例會制度參考

行政例會制度參考

行政例會制度

1、學校行政例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行政會議的`決定,佈置階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務,研究完成任務的方法和途徑與要求,交流、檢查工作完成情況,使學校各項工作穩步有序地按計劃進行。

2、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出席物件為學校中層以上班子成員。

3、行政例會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

4、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5、會議主要內容應事前通知,與會人員應做好會前準備,並認真參加討論,學校重大決定必須在行政例會上討論決定。

6、佈置的各項工作應明確、具體,各部門應積極接受任務,按要求和時限保質保量並創造性地完成。

7、會議應做好記錄並存檔,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認真做好傳達或轉達。

週五例會制度

1、學校每週二第七八節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總結上週工作,佈置下週安排。

2、全體教職工必須保證開會時間。按時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中間不退場,不準無故不參加會議,如有事須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外出,會議期間不準接待家長或來訪客人。

3、會議期間必須關閉手機,或改成振動。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保證會議紀律。

4、每次開會必須做好會議筆記,對佈置下段工作認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