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績效考核方案
月度績效考核方案
第一條 考核目的、原則和物件
一、考核目的
為構建公司的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健全和完善績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續、快速、穩定發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為公司員工薪酬調整提供依據
(二)為公司員工晉升提供資料
(二)為公司員工培訓工作提供方向
(三)促進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溝通、交流
二、考核原則
(一)公開性原則
應最大限度減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雙方對考核工作的神秘感,業績標準和水平透過協商制定,考核結果公開,考核工作制度化。
(二)客觀性原則
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和武斷,按個體的絕對標準進行考核,引導員工不斷改進工作,避免人與人之間的攀比,破環團結精神。
(三)與目標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目標考核是績效考核的基礎,員工的績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標考核的結果。
三、考核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各職能部門、下屬子(分) 2
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員和一般工作人員。
第二條 考核方式
對一般管理人員的考核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部門、下屬子(分)公司評分,是對整體業績的評價,體現了員工對部門、下屬子(分)公司業績的貢獻;另一部分為崗位評分,體現了對員工個人崗位業績的評價。對於一般工作人員,以崗位評分為主。
一、部門、下屬子(分)公司評分
按照粵豐集團子(分)公司人力資本績效考核方案中規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門對部門關鍵業績以及子(分)公司業績進行考核評分。
二、崗位評分
(一)崗位目標考核
一、確定崗位目標
根據集團公司確定的部門、下屬子(分)公司目標,由個人直接主管進行目標分解,透過和個人的協商,制定個人的崗位目標。一般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崗位目標在上年度12月20日之前確定。
二、擬定工作計劃
根據確定的崗位目標,由個人擬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計劃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擬定,月度工作計劃在上月25日前擬定。一個具體的.工作計劃要包括工作的對策和措施、工作預計進度、對工作重要性的說明以及工作需要配合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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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____崗位____年工作計劃
三、目標執行情況檢查
個人直接主管按月檢查個人崗位目標的執行情況,檢查結果填入工作計劃檢查表,由考核負責部門備案,作為年底綜合考評的依據。
四、困難處理
目標執行進度落後或執行發生困難時,應根據該項問題的嚴重程度與影響大小,進行處理。
1. 該問題僅屬個別問題,由目標執行人與直接主管上級研究改善方案解決,並將處理意見及處理情況填入工作計劃檢查表。
2. 確實由於外部因素或內部暫時不可解決的因素公司做出的目標執行進度落後或執行發生困難時,允許調整年度目標值。但應由直接主管批准,且每年只允許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每年第二季度末。 (二)崗位業績評價
根據個人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由考核小組及個人直接主管按照考核表對個人崗位業績進行評分。
三、評分方式
(一)一般管理人員評分方式
1. 由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對其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2. 由個人直接主管組織被考核人進行考核面談,根據被考核人的彙報總結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3. 由被考核人員之間互評,佔個人考核總分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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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部門關鍵業績、下屬子(分)公司業績的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二)一般工作人員評分方式
1. 由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對其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2. 由個人直接主管組織被考核人進行考核面談,根據被考核人的彙報總結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50%。
3. 由被考核人員之間互評,佔個人考核總分的20%。
表2.子公司一般管理人員考核評價表
表3 一般工作人員崗位業績考核評分表
第三條 考核安排
一、考核小組
在公司職能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在下屬子(分)公司,由公司負責人組織。
二、考核時間
對工作計劃的檢查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對上一個月的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員工的綜合考核每年兩次,年中、年末各進行一次。
三、考核注意事項
在每一級人員考核打分過程中要堅持原則,適當拉開差距,每個單位在考核中要基本按照A級的佔8%(95100分)、B級的佔12%(90-94分)、C級的佔60%(80-89分),D級的佔15%(75-75)分,E級的佔5%的比例進行,允許有適當調整。如果部門業績較為突出,那麼A、B級的比例可以適當增加;相反如果部門業績較差,那麼D、E級的比例可以適當增加。
四、考核面談
個人直接主管就考核要項、考核成績評定交換意見,相互溝通,達成一致。主管於面談後,將評定結果書寫於面談記錄之上。
五、考核結果反饋
考核核定後,應將考核結果及評語通知員工本人。在一定時間內,不服者准予按照規定程式提出申訴,由考核小組複議,複議決定後的成績即為最後核定的成績。
六、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考核結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確定教育培訓人員,同時作為制訂員工薪酬的依據。
月度績效考核方案
第一條 總 則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績效管理,促進個人和組織績效的持續提升,貫徹落實公司戰略、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特制定本辦法。 2. 原則 2.1 公開透明、客觀公正、持續改進。
3.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第二條 管理職責
1.
績效管理小組職責:
1.1 組長:董事長,負責公司績效管理思想、方針、操作辦法的制定、宣貫、
指導、監督,對公司重大的工作事項獎懲具有一票否決權;
1.2 副組長:總經理,負責公司績效管理思想、方針、操作辦法的制定、宣貫、
指導、監督和執行,直接參與對公司部門主管及以上領導的績效考評,並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績效評估結果的稽核、簽發;
1.3 組員:副總經理等,負責協助總經理完成公司績效管理思想、方針、操作
辦法的制定、宣貫、指導、監督和執行;協助總經理對公司部門主管及以上領導的績效考評,及全體員工績效評估結果的稽核、簽發;
第三條 月度考核內容
1. 考核內容
1.1 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
月度
重點工作
崗位職責
履行情況
違規
違紀
其他
交辦任務
2. 月度工作項評價標準
2.1 月度績效滿分100分,考評採取扣分制,扣完為止; 2.2 月度績效目標及考核標準,詳見各《崗位職責》;
3. 月度績效分數應用
3.1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按照: 績效工資基數×當月績效得分/100;
第四條 考核結果反饋及工作報告提交流程
1. 績效考核結果反饋
1.1 考核雙方需在《月度工作計劃總結》表內簽字確認, 並備案至人力資源處;
2.
《月度工作計劃總結》提交流程及考核
2.1 逾期未提交《月工作計劃與總結》,視責任人放棄當月績效評分,績效分數按照零分處理。
2.2 績效當事人為本人績效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人績效過程的跟進和改善
2.3 。績效考核人對被考核物件的考核應當真實,如出現虛假或遺漏,考核人與被考核人承擔同等扣分。
第六條 附則
1.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在人力行政部。
2.本考核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暫行一個月,待正式頒佈後執行。
月度績效考核方案
1、總則:
1.1、制定目的:為使本公司管理規範化,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以達企業經營管理之目標。特制定本辦法,以作為績效
考核之依據。
1.2、適用範圍:本公司各部門管理、後勤員工之績效考核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執行。
1.3、權責部門:
1.3.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1.3.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管理辦法:
2.1、制定考核標準:
2.1.1、各部門總監/經理根據本部門人員的崗位職責,於每月15日前分別制定/修改本部門人員的“績效考核表”及“績效考核評估標準”。
2.1.2、經制定/修改的“績效考核表”及“績效考核評估標準”每月2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主管核查/修正/備案。
2.2、考核方式:
自評:被考核者本人依據考核表,填寫月度工作績效自主結果並簽名。
初評:部門總監/經理/主管依據考核物件的表現,填寫月度工作績效初評結果並簽名。
終評: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依據考核表,填寫月度工作績效終評結果並簽名。
2.3、考核程式
2.3.1、人事文員/秘書室負責於每月25日發放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統一收集、彙總。
2.3.2、各部門總監/經理每月25日填寫本人工作績效自評結果,交秘書室呈總經理終評,終評結果於每月30日前交財務部在當月工資中進行獎懲。
2.3.3、各部門主管每月25日填寫本人工作績效自評結果,交部門總監/經理初評,由秘書室呈總經理終評,終評結果於每月30日前交財務部在當月工資中進行獎懲。
2.3.4、一般工作人員每月25日填寫本人工作績效自評結果,交人力資源部主管終評,終評結果於每月5日前交財務部在當月工資中進行獎懲。
2.3.5、績效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財務部每月10日前製作考核得分彙總清單,交人力資源部張榜公佈。
2.4、核定許可權:
2.4.1、部門總監/經理級人員,由總經理終評。
2.4.2、主管級人員由部門總監/經理初讕,總經理終評。
2.4.3、一般工作人員由部門總監/經理/主管初核,人力資源部主管終評。
2.5、考核分值及獎懲:
2.5.1、以個人月薪的10%為考核工資。按考核的分會比例進行獎懲。
範例:月薪為1000元的員工,考核得分80分,考核後工資為:
當月工資=個人工資-(1-80/100)*個人工資*10%
980元=1000元-(1-80%)*1000元*10%
2.5.2、對本職工作有創新,使公司生產/管理成本降低,產量、質量、效率、量上升。由各部門總監/經理在績效考核表中初評欄位評分,終評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增加分值。(工作創新有顯著成效者,可另行專案提請獎勵)
2.5.3、績效考核表總分廟宇為100分,低於100分按比例扣罰。
2.6、注意事項:
2.6.1、考核要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6.2、月度績效考核成績是職務/工資升降的重要參考依據。
2.6.3、各級考核承辦人員應嚴守工資秘密,並以客觀立場進行考核,不得洩密或循私
2.6.4、“績效考核表”由總經理指派專人儲存,除總經理及各部門總監/經理外,其它人員不得查閱。因公必須查閱部門管理、後勤員工考核情況時,必須以MEMO形式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查閱
2.6.5、月度績效考核資料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基礎資料,應妥善儲存,不得遺失,不得影印或攜帶出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