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英語四級考試流程安排
2016年12月英語四級考試流程安排已經出來了,我們透過下面的文章一起來看看,歡迎閱讀參考。
英語四級筆試流程:
9:0011:20
8:409:00試音時間
9:009:10閱讀考場注意事項,發放考卷,貼條形碼
9:109:40作文考試階段
9:4010:05聽力測試
10:0510:10考試暫停5分鐘,收答題卡1(即作文和聽力)
聽力結束後完成剩餘考項(閱讀和翻譯)
11:20全部考試結束。
英語四級,即CET-4,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4的縮寫,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教學考試。考試的主要物件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1987年正式實施。
英語四級考試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國家教育部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1993年前名為“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設計組”)負責設計、組織、管理與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2016年12月四級成績查詢2017年2月22日開始。
考試流程
考試報名
報名條件
(1)考試物件限制在普通高校內部四年制或以
上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
(2)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3)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
從2007年1月的考試開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將不再對社會考生開放,只對在校大學生開放。
報名方法
以學校為單位自願參加,集體報名;考試日若考生在外地實習,仍應在所在學校報名;
報名截止後,不再接受報名。
考試組織
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干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專業委員會委員和諮詢委員會委員各若干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組織上對大學英語考試負責。部分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委員會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
評分標準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為500、標準差為70的常模正態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
四、六級考試單項分的報道分為四個部分,這四個部分以及各部分所佔的分值比例分別為:
英語四級各檔的分數分佈是:聽力(35%)249分、閱讀(35%)249分、綜合(10%)70分、寫作和翻譯(20%)142分。
另外四級要500分以上(包含500)可以考口語,六級要425分(包含425)各單項報道分相加之和等於報道總分。
四、六級的單項報道分也是常模正態分數,但參照的常模是相應的單項常模。
因此,單項報道分能夠報道考生在各單項常模群體中所處的百分位置。
示例
例1:某考生四級報道總分是450分,從表1可以查到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相應百分位是25%,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成績優於常模群體中25%的人,但劣於75%的人。
例2:某考生四級報道總分是500分,從表1可以查到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相應百分位在44%~55%之間,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成績至少優於常模群體中44%的人,但不會優於55%的'人。
例3:某考生四級報道的聽力單項分是140分,從表1可以查到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相應百分位在12%,表示這名考生的聽力成績優於常模群體中12%的人。
例4:某考生四級報道的閱讀單項分是140分,從表1可以查到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相應百分位在17%,表示這名考生的閱讀成績優於常模群體中17%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