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內搶救工作制度
1.各臨床科室必須設有專為搶救患者的搶救室,搶救室不得專為他用。
2.參加搶救人員必須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嚴格執行有關制度與操作規程。醫生到來之前,護理人員可以根據病情采取及時氧、吸痰、測量血壓、輸液、配血、止血、徒手心肺復甦等緊急搶救措施。 3.搶救室內必須備有齊全搶救器材、儀器、藥品等。各項物品做到“四定” (定品種數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維修)“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消毒、及時補充)。一般不外借。
4.各類搶救儀器功能良好,且隨時處於備用狀態。
5.急救車上物品放置有序,藥品編號清楚,數物相符,護士能背誦藥品的排列順序。
6.搶救室有護士長統一管理。責任護士應及時、全面、客觀、準確書寫重症護理記錄,緊急情況下可在搶救結束後6h內補記。
7.搶救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搶救技術及搶救儀器、藥品的'作用功能和使用方法。
8.嚴密觀察病情,認真執行醫囑及查對制度,口頭醫囑須複述一遍,無誤後方可執行,並在搶救結束後6h內補記;所有藥品的空安須經兩人核對無誤後方可丟棄。
9.患者在危急情況下,應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當可移動。
10.及時通知患者家屬及單位。
11.搶救完畢,做好搶救室的終末消毒及物品整理,物品及藥品用後及時消毒補充、補充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