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正式批文
今年,北京將集中調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障水平。其中,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調整為1890元,增加170元。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8.7元提高到每小時21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5元提高到每小時49.9元。
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890元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本月起調至1890元,月增170元。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8.7元提高到21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5元提高到49.9元。
今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釋出了相關待遇標準調整方案,集中調整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
企退人員養老金月均達3573元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北京市2015年底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3573元,惠及234萬企業退休人員。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8月底前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按繳費年限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6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按絕對額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將退休人員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三、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2016年繼續傾斜於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對在2015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50元至8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0至74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75至79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8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例如王大爺全部繳費年限40年,2015年12月年滿68週歲,基本養老金為3660元/月。王大爺每月增加養老金285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3945元/月。
例如張大爺是某企業退休工人,全部繳費年限40年,2015年12月年滿80週歲,基本養老金為4200元/月。張大爺每月增加養老金315元,調整之後基本養老金為4515元/月。
四、特定人員的調整方式
北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此次調整仍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420至440元/月。
此外,要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階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北京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城鄉居民養老金月增4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8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預計2016年受益人數為89.8萬人,其中享受福利養老金44.7萬人,享受基礎養老金45.1萬人。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人均達4075元
為保障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基本生活,2016年,北京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具體如下: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由現行的每月平均3712元增至4075元,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現行的每月平均1856元增至2036元,生活護理費由現行的每月平均2328元增至2552元。
目前,北京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和生活護理費人員共1.24萬人。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9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2016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調整為1890元,增加170元。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8.7元提高到每小時21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5元提高到每小時49.9元。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6年9月1日起執行。
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9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2016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90元。此項調整自2016年9月1日起執行。
具體調整標準如下: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為每月1212元,滿5年不滿10年的為1239元,滿10年不滿15年的為1266元,滿15年不滿20年的為1293元,滿20年以上的為13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