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和代理詞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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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狀和代理詞的區別
代理詞是訴訟代理人(律師、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審過程中獨自使用的非正式文書,代理詞最重要的部分是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是訴訟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詞通常需要數小時甚至數天的.時間來完成。
答辯狀,就是被告和被上訴人針對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的請求和理由進行回答和辯解的文書。答辯狀分刑事答辯狀和民事答辯狀,它是與訴狀和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
答辯狀以陳述為主,略作分析,重在講明事實;代理詞以論證為主,夾敘事實,重在闡述我方的主張的合理性以及對方主張的荒謬性。二者互為表裡,相輔相成,既各有側重,又渾然一體。
在三份答辯狀中,三個被告從各自的角度向法庭陳述了與案件有關的事實:董事會是原告的最高權力機構和最高管理機構;甲公司是原告的主要投資人,為創辦原告投入了大量資金;甲公司在特殊情形下按董事會決定代管原告的公章;丙某是原告的辦公室人員、負責財工作的人員,依兩投資人約定管理原告的公章;在因故請長假後按原告董事會的決定將原告公章交甲公司代管;丁某從未保管過原告的公章等等。
代理詞著重對上述事實在邏輯層面和法律層面上進行分析,並歸納出:甲公司只有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的使命,而斷無侵害原告合法權益之可能;甲公司、丙某管理公章的行為是其職務行為,其行為的後果歸屬於原告;甲公司、丙某、丁某在職務範圍內所從事的行為均為原告自身的行為;丙某、丁某與原告的關係是勞動合同關係,在職務範圍內發生的糾紛是勞動合同糾紛,與原告間不存在侵權關係。
代理詞不是對答辯狀進行簡單地重複,而是對答辯狀中的觀點進行再次提煉,進行昇華,形成更加鮮明並呈遞進關係的觀點: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常理;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邏輯;原告的訴訟請求不合法理。最後,自然而然地得出一個結論: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