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接待日製度
信訪接待日製度是如何規定的? 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關於《信訪接待日製度》的文章,歡迎借鑑參考!
篇一:信訪接待日製度
為了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絡,暢通訊訪渠道,及時協調處理信訪事項,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某地城某建設和管理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信訪工作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參加接待群眾來訪的領導
由擔任領導職務的局領導輪流接待。
二、接待群眾來訪的時間和方式
局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分為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定期接待群眾來訪時間為每週三,每位局領導輪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群眾來訪是指在約定的每週三以外的`其他時間如果發生群眾集體上訪或有重要信訪問題,根據信訪事項請有關局領導直接出面接待信訪人。
三、接待群眾來訪的地點
建設局領導信訪接待室設在局辦公大樓二樓會議室。
四、接待群眾來訪的內容
(一)對局機關及其局屬各單位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和要求;
(二)檢舉、揭發建設局幹部隊伍的違法失職行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其它信訪事項。
五、接待群眾來訪事項的處理原則和方法
(一)堅持首訪接待負責制和重大疑難信訪件領導包案制;
(二)嚴格遵守國家《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式、手續和時限要求;
(三)對能夠當場處理的問題,接訪領導直接答覆或提出處理意見,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辦理;對情況複雜、涉及面廣、影響較大的重大疑難信訪件,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
(四)對已經受理並在規定期限內正在辦理的信訪事項,對不屬於本局職權範圍的信訪事項,對已經或者應當透過訴訟、行政複議、仲裁解決的信訪事項,應當及時向信訪人告知;
(五)對多人來訪提出同信訪事項的,要求信訪人推選不得超過人的代表提出;
(六)遇有信訪人不遵守《信訪條例》規定,影響接待工作,經批評教育無效的,接待人可以通知公安機關或者通知其所在單位或者監護人將其帶離。
六、接待群眾來訪的組織安排
(一)局信訪辦公室負責局領導接待群眾來訪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二)局辦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參與接待,並做好接待記錄;
(三)接待室應有接待領導和工作人員的姓名和職務標誌。
(四)局辦公室每對局領導信訪接待工作情況進行總結。
本制度自XX月日起施行。
篇二:信訪接待日製度
為進一步改進領導作風,更好地瞭解和掌握社保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動態,虛心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及時有效地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熱點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每月10日為局領導信訪接待日。具體安排按《局領導信訪接待日安排》(附表)執行。
第二條 當班局領導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到位的,須事先與辦公室聯絡,由辦公室協調其他局領導代班。
第三條 局領導信訪接待的主要任務是:接待群眾來訪,協調解決信訪問題。
第四條 接待局領導須在信訪接待記錄薄上認真記錄群眾反映的問題、處理意見和結果。
第五條 局領導信訪接待實行首訪負責制。
(一)當時能解答的一般性問題,要直接答覆或責成有關處室當即解決。
(二)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情況較為複雜或因政策條件所限不能當場回覆的,應及時作好記錄,並耐心細緻做好解釋工作。同時,按照信訪辦理時限和程式要求,責成有關處室限期辦理,並進行全程跟蹤和督辦。
(三)遇有重大事項,值班局領導難以處理的,應立即向局主要領導報告;必要時提請集體討論研究決定。
第六條 局領導信訪接待地點為局信訪接待室。
第七條 局領導信訪接待日期間,各業務處室須有一名負責人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和具體問題處理的準備。
第八條 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