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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貿公司章程

商貿公司章程範本2016

商貿公司章程怎麼寫?以下是聘才網小編精心整理的相關文章,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歡迎閱讀!

商貿公司章程範本2016 篇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xx出資,設立 天津原築商貿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xx商貿有限公司

第四條 住所: xx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銷售建築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衛生潔具

酒店裝置、計算機及配件、辦公裝置、文體用品、金屬材料、閥門等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

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 1000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李攀以貨幣方式投入10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0%;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委派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第九條 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和罷免,執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的決定;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七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 30 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透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二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商貿公司章程範本2016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 王五出資,設立 北京欣欣商貿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 xx商貿有限公司

第四條 住所: xxx號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銷售建築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定型包裝食品;技術開發及轉讓、技術培訓與服務。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 50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委派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第九條 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和罷免,執行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的決定;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七章

第十四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 第十五條 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透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一式二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