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關於2016學校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範文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借鑑。更多內容請繼續關注pincai網。
篇一: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檔案規定,我單位已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我校屬於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主管部門是東營市河口區教育局,法定代表人是陳建國校長。我單位設有固定資產管理辦公室,有固定資產總管理員一名及多名部門管理員。單位在編教職工144人
二、資產清查工作總體情況
(一)資產清查工作基準日:本次清查工作基準日是2015年12月31日。
(二)資產清查範圍:本單位。
(三)清產核資工作具體實施情況
1、本次清產核資工作的主要內容為:基本情況清理、帳務清理、財產清查、完善制度。
2、資產清查的組織工作。本單位成立了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小組成員包括:
組 長:陳建國
副組長:畢延勇
成員:李 波、張中山、丁立群、劉魯東。
3、資產清查工作程式:首先進行查賬,列出賬上各項資產;再進行實地盤點,對照賬上數填報賬上達到清查標準的資產明細表及盤盈、盤虧明細表;在填報以上前兩表的時候嚴格按照市有關計價的檔案規定,進行固定資產重估(無賬面原值)、折價(或按規定計提折舊)等;而後根據明細表進行卡片錄入和報表的填報;在填寫報表時同步進行財務方面的清查;最後完成上報、撰寫清查報告及相關的報表列印和資料備份工作。
(四)資產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透過這項工作的完成,我單位摸清了“家底”,建立起了完整的清查系統,包括卡片及報表系統,為以後對資產進行科學、有效、動態的管理奠定了基礎。
同時,透過本次資產清查活動,也發現了不少問題,例如:部分資產分類不明確、資產卡片不夠完整等。針對這些問題,我校及時做出了修正,並保證在此後的工作中做的更加細緻和準確。
三、資產清查工作結果
(一)本單位此次資產清查中,共盤虧資產21件,共計213034.77元(其中價值207834.77元的“大山小學辦公傢俱”已經經過了東營開元聯合會計事務所稽核,做出了《資產清查損益鑑證報告》)。
四、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措施
存在問題分析:平時的`固定資產入賬沒有嚴格按標準入賬,對固定資產的管理還不夠科學有序;主要原因是:對財產管理的意識還不夠強,沒有形成科學管理的系統。
整改:以這套清查系統為載體,要求各校做到入賬後及時更新,嚴格按標準入賬。
五、單位資產管理情況
我校總務處下設固定資產辦公室,固定資產總管理員一名,部門管理員十幾名,統籌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每學期末都會對本校固定資產進行自查,會計人員配合完成本項工作,對於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及時做好記錄,確保財務物資的準確、完整。
篇二:
各級領導:
根據《曾都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曾都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資金核實暫行規定》及資產清查工作的有關制度、政策,我單位已經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資產清查基本情況
學校成立了:申明國同志任組長,陳耀兵,庹大貴,孫懷炳為成員的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我們根據《曾都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及資產清查工作的有關制度、政策,將我校的國有資產進行了細緻的清理,做到了不重複,不遺漏。
二.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情況
根據規定,學校的固定資產,包括①房屋及構築物、②通用裝置、③專用裝置、④交通運輸裝置、⑤電器裝置、⑥電子產品及通訊裝置、⑦儀器儀表、計量標準器具計量具、衡器、⑧文藝體育裝置、⑨圖書、文物及陳列品、⑩傢俱用具及其他類,等十大類,不論購置時間先後,不管經費來源渠道,不管校區分佈,都列入此次清查範圍。:透過清查,準確掌握各類固定資產的詳細資料,切實摸清學校家底。各類固定資產的清查如下:
土地、房屋及構築物:土地面積準確,土地變更及審批手續齊全,土地證齊全,土地測繪圖紙齊全,土地變更的檔案齊全。房屋及構築物施工圖紙齊全,房產證手續齊全,房產證編號、房屋及構築物建築面積、工程造價準確、結構、面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竣工時間、使用方向(辦公、教室、實驗室、專室、食堂、庫房等)、使用狀況、使用單位、負責人、及所在校區清楚。建立了張畈中心小學土地、房屋及構築物資料庫。
專用儀器裝置、一般裝置及其它種類資產:資產裝置帳物相符,名稱、型號規格、單價、數量、、現狀、責任人準確。完善了張畈中心小學儀器裝置資料庫。
圖書:分年度統計圖書冊數,原值準確。建立了張畈中心小學圖書資料資料庫。
三、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資產和財務管理中存在問題及有關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資產管理問題及產生原因:
1.固定資產上賬登記、核對不及時;報損核銷不及時;不完備,容易造成統計失誤,幸好此次資產清查很認真,有效地避免了資料不準。
2.專室財產負責人對報損財產沒有及時填報損單,造成帳面有此裝置,但事實無法使用,使帳物不符。
(二)相應的改進措施
固定資產是保證學校教學、和師生員工生活正常進行的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因此,加強對固定資產管理,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可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1、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由學校總務處負責統一管理、排程,各處室負責保管、保養、使用。
2、學校財產保管員,負責固定資產的安全,全部財產均要按類別統一編號。財產購入、調入、自制、改制、調出、領用、報損、報廢,均應及時登記,做到帳物一致。
3、財產保管員,每學期必須向總務處反映固定資產保管、使用、損壞情況,彙總後報總務處,做到每學期核對,保證帳物相符。
4、物品採購員應根據批准的購物單,按時按量按質進行採購,以滿足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固定資產購入後,應先經財產保管員對財產的數量、規格及質量進行驗收,當發票與購物單核對無誤後,財產保管員須在發票背後簽名作為驗收證明。
6、各處室使用的固定資產,貫徹“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凡使用貴重教學儀器裝置的處室,建立固定資產帳冊,每年年終必須進行財產清查。
7、新教工報到後,根據人事部門通知,財產保管員應主動發放教學、辦公裝置,並在公物領用登記卡上登記。教工調出或離、退休,總務處做好財產回收工作。
8、精密、貴重儀器裝置不得外借;一般裝置外借必須不影響學校的教學工作,經校長同意,報總務處批准後,方可出借。
9、因責任事故造成教學儀器裝置損壞或丟失的,應予賠償。在考慮賠償時,要根據具體情況、裝置的性質(原價值大小、新舊程度)及損壞程度、本人的態度和認識,責令其賠償損失價值的全部、一部分或免予賠償。
10、由於下列主觀原因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失(損壞、丟失),應予賠償,情節十分嚴重者,需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
11、固定資產由於長期使用有形磨損,並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不能修復和繼續使用,或者由於技術進步形成的無形磨損,需要報廢的,有使用處室財產保管員提出申請,遞交總務處稽核,經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財務部門依據稽核無誤的憑證進行報銷。
12、一般裝置報廢,由學校校長批准後報銷。
以上為我校資產清查結果,我校將以此次資產清查為契機,不斷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力度,合理使用資產,發揮固定資產的最大效益,為教育教學保駕護航,成為教育教學的有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