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統籌考慮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社會保險繳費、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和就業穩崗需求等因素,擬自7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由1850元調整為1950元,每月增加100元,增長5.4%。繼續開展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
聘才網小編介紹,以上便是2016年天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那麼,天津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五險一金嗎?小編提醒,2016年天津五險一金繳費比例如下: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9%,個人繳費比例8%;
失業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個人繳費比例0.5%;
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8%,個人繳費比例2%;
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0.2%1.9%,個人不繳費;
對比原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主要在三個方面做了調整:一是細化了行業分類。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標準,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工傷風險類別由現行的三類細化為八類。二是重新確定了行業基準費率標準。對照八類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分別確定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註冊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等情況,分別確定其所對應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勞務派遣企業,可根據被派遣勞動者實際用工單位所在行業,或根據多數被派遣勞動者實際用工單位所在行業,確定其工傷風險類別。三是明確了費率浮動檔次。共分為38檔,其中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不繳費;
住房公積金:2016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比例由單位和職工各15%調整為12%。
繳存比例超過12%的單位,應在繳存5月份公積金時進行調整。具體辦理方法為,單位繳存2016年4月份住房公積金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動為單位調整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調整後職工繳存基數保持不變,繳存比例為單位和個人各12%。單位可透過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或到分中心、管理部對調整後月繳存額進行檢視和確認。確認後,單位可當時繼續辦理2016年5月和6月住房公積金匯繳。尚未繳存2016年4月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按原繳存比例進行按月補繳後再按上述流程辦理繳存額調整及繳存手續。單位匯繳6月住房公積金後,7月份仍將再次參照2016年度繳存額調整政策進行月繳存額的調整。
上一年度虧損的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可在5%-10%之間自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