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駕考新政策
摘要: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駕考新規簡單總結出以下幾點:
①試點自學直考,某些駕照可以不去駕校學;
②約考不再依賴駕校,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場;
③駕校不再一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
新規駕照自學直考詳細內容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通知》提出,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並直接申請考試。
自學駕駛所用自備車輛,不得用於經營性的駕駛學習活動。自學人員上道路學習駕駛前應到公安機關免費領取學車專用標識和學習駕駛證明。
《通知》明確,自學人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隨車指導人員依法承擔責任。
按照嚴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實施用於自學駕駛的車輛條件、隨車指導人員條件以及訓練路線時間劃定、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責任認定、保險理賠等管理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意見》,經過梳理,該《意見》中有八大看點最值得關注。《意見》劃定改革時間表:2016年上半年,啟動重大改革事項試點;2017年,總結試點經驗,深入推進改革實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點工作任務。
看點1: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可用自備車輛
《意見》提出,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考生可以使用私家車嗎?《意見》規定,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並直接申請考試。
看點2:駕考培訓將推行計時收費、先培訓後付費
《意見》提出改變駕駛培訓機構一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用的模式,推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後付費的服務措施。
其他便民措施還包括,實行學員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自主選擇繳費方式。試點學員分科目、跨駕駛培訓機構參加培訓。
看點3:考生自主選擇時間場地 培訓機構將不再包辦
《意見》指出,將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考生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改變由駕駛培訓機構包辦報考的現狀。
看點4:考生可提前進場熟悉環境 成績當場公佈
擔心對考場不熟悉?《意見》明確指出,考試前實行考場開放,公佈場地設施佈局、考試流程和路線,允許考生考前免費進入考場熟悉環境。
考試過程公開,當場公佈考試成績,在考場、辦事大廳等場所向群眾直播考試影片,考生有權查詢自己的考試影片資料。
看點5:科目積壓不用愁 可就近選省內其他考場
《意見》提出大力推進駕駛人考試業務向縣級下放、延伸。積極推行市(地)級公安機關向縣級公安機關派駐考試員開展考試工作,委託有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承擔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工作,方便群眾就近考試。
對報考單項科目出現排隊積壓的考生,允許其選擇省(區、市)內其他考場參加考試。
看點6:學車貴?將逐漸解決駕駛培訓不經濟等問題
《意見》明確,到2018年,基本建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服務優質、管理規範的駕駛培訓市場體系,基本建立公開透明、權責清晰、運轉高效、公正廉潔的駕駛考試管理體制,基本解決培訓考試中的不便利、不規範、不經濟等問題。
看點7: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 包括視力障礙上肢殘疾等
未來中國將逐步放寬殘疾人駕車條件。研究制定單眼視力障礙人員駕車視力檢測標準、上肢殘疾人駕車加裝輔助裝置等規定,適時放寬單眼視力障礙群體、上肢殘疾人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的條件。
提高駕駛證國際認可度。積極推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開展駕駛證互認換領工作,逐步擴大駕駛證互認換領範圍,提高我國駕駛證國際認知認可度,滿足我國公民出境駕車需求。
看點8:駕駛人發生嚴重事故,倒查考試發證過程
《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凡是駕駛人取得駕駛證後三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並負主要以上責任的,倒查考試發證過程,發現考試員有參與偽造考試成績、降低考試標準等違規問題的,取消其考試員資格,終身不得參與駕駛考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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