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時尚為話題的作文
毋庸置疑,時尚之潮推進了社會發展的程序,只是,我也看到,那一個個浮誇的外表下,藏著那麼多的缺失。
1.時尚文化--讓我歡喜讓我憂
哈利波特騎著魔法掃把來啦!
韓寒夾著《三重門》來啦!
周杰倫彈著一曲《東風破》來啦!
…………
我,像是一隻迷途的小羊羔,瞪著一雙清澄的雙眼好奇的打量著萬花筒般地花花世界。
哦,告訴我,我將跨往何方?
不可否認,時尚文化,像一個高大的巨人,正大踏步地,昂首挺胸地向前邁進。不管你讚美它也好,鄙視它也罷,它像一股滾滾的洪流無法扼制。
新生的力量總有它無法比擬的優越性。時尚文化亦是如此。現在的我們,被學習、生活的重擔壓得喘不過氣來,時尚的文化為我們找到了一個釋放的出口。它可聽,可觀,可讀,像一個花枝招展的小精靈,給我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彩。當我煩心時,“加菲貓”,“流氓兔”會“嗖嗖”地從螢幕上跳下來,晃著它們胖滾滾、毛絨絨的身體,逗我開心;當我興奮的時候,便肆意地在沙發上跳上跳下,嘴裡哼著《雙節棍》——“哼哼哈嘻!”
時尚文化,是一抹燦爛的朝陽,它灑在我的身上,變幻出斑斕的色彩。
然而,時尚文化中,也有糟粕,也有垃圾。
赫爾岑面對年青人熱衷的流行文化,曾不屑一顧地說:“流行都是好的.。怎麼,流行感冒也是好的嗎?”
的確,大眾的文化品味,並不一定是高品味。時下,一些花裡鬍梢,令人眼花繚亂的快餐資訊鋪天蓋地,“佔領”了青年人的眼球。它們,將熱辣身材,漂亮臉蛋為賣點,以文化人,娛樂界人士的隱私為譁眾取寵的標籤,大張旗鼓,“名正言順”地進軍市場。而一些以思想內容為“資訊”,堅守自己經典文化品味的雜誌期刊,卻像一個散佚的遊子,寂寞地擺在書壇上,靜待人們領他們回家。這又不得不讓我們憂心忡忡:
“夜鶯的歌聲,會淹沒於急於覓食的麻雀的啁啾聲中嗎?”
我聽到冥冥中,自己心靈的一聲響亮的回答:“不會。我不會。”
是的,我將把握好自己對文化追求的方向盤。在心靈中永遠繞著一縷香菸,不會被塵世的紛紛擾擾所幹擾。
我會讓愜意的清風吹動我的髮絲,輕聲吟唱《同桌的你》,羞澀地聆聽心靈地悸動;
也會勇敢地拒絕濃妝豔抹的時尚資訊,留給心靈一片寧靜,任時尚的潮流,潮起,潮落。
哦,我不再是那隻迷途的小羊羔了。我將長大。
“我的文化我作主。”我輕聲而有力地說,然後微笑。
2.時尚永遠是看得見摸不著的。
牛仔褲在幾經磨難後成為時尚的標誌。當你套上牛仔褲,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準備瀟灑走一回時,你會猛然發現“靛藍+白”的組合已充斥整個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當然不甘心“同流合汙”,於是開始捕捉新的時尚。你又發現,城市的亮點已被幾個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壟斷,男士是一身皮爾卡丹西服或鱷魚T恤,女士周身“夏奈爾5號”的香水和和滿眼進奧的傑作,令人咋舌的價格,無疑使這一群人成為時尚的先鋒。你的羨慕是不言而喻的,當然你的決心也是驚人的。
一年之後,當你拿出省吃儉用攢下的所有積蓄換回一身名牌時,虛榮心得到了最大的滿足。
可是好景不長,風行一時的雅皮風已被強勁的休閒風所替代了。天哪,滿街的休閒!你覺得無所適從了,更不知什麼才是真正的休閒。
一位朋友指點道,休閒就是“麻質+木扣+米色+寬鬆”。
正當你躊躇滿志、躍躍欲試之時,時尚又變了。從巴黎、米蘭到東京,設計大師們不約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爛的喇叭褲、厚底鞋、縮水T恤又成了新時尚。朋克與搖滾與非主流,捲起一股所謂世紀末的情懷的潮流。身著迷你短裙、染著五彩頭髮的女孩一下子成為街頭的時髦的點綴。
最讓你驚訝的是摩登女郎們黑色的嘴唇和指甲,彷彿從中世紀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卻告訴你,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從頭到腳如法炮製一番,卻突然發現已認不出鏡中人是誰了。你摸摸臉上湧出的細小皺紋,驚訝地發現:在馬不停蹄、毫不鬆懈地追求時尚的過程中,你失去了最美麗的東西——青春。
時尚,就是永遠在時間之上——你有這本事嗎?否則,你永遠別想抓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