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2016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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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濟南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626元 近日,濟南市人社局、市統計局聯合釋出了2014年度濟南市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每月為4376元。
根據《社會保險法》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濟南市2015社保繳費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626元,上限調整為13128元。
“如參保單位工資發放未超過社保繳費下限的,應按新公佈的繳費下限申報。參保單位申報後應根據申報結果,在繳費結算賬戶中足額存款。逾期申報、逾期扣款未成功的,應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櫃檯繳費。”相關人士提醒,新繳費基數執行後,社會保險參保單位和個人應關注參保單位按繳費下限申報時繳費額增加。
據悉,2015年7月起,濟南市各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基數下限由2324元調整為2626元。各參保單位在申報社會保險時應及時按規定申報社會保險費。
7月起,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和無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用將有所增加。
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每月最低繳納額調整為525.2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5.5%比例+8元大額醫療救助金+10元醫療門診統籌金)的,每月最低繳納783.88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繳納962.8元。
濟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員提醒,應及時在代扣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內足額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斷保,影響社保卡的正常使用和享受醫療、生育保險待遇。
對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基數,《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社會保險繳費按工資總額核定繳費基數。參保職工應發工資低於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於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濟人社發〔2015〕82號檔案要求,靈活就業人員和無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在繳費申報時,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下限(2626元)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376元)之間申報繳費基數。此外,上述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上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如個體繳費間斷,靈活就業人員自欠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次月起,統籌基金暫停支付其醫療費用。連續欠費不足6個月的,自補足欠費和滯納金的次月起恢復享受待遇;連續欠費6個月以上的,自重新繳費的第7個月起享受待遇。
市社保局提醒:濟南市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目前只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而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險,某些企業為了少繳納社保費,出錢讓職工按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這樣做既違反《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又不利於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在職工發生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時,無法享受相應社保待遇。
近日,濟南市人社局、濟南市統計局聯合釋出了2014年度濟南市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每月為 4376元。根據《社會保險法》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濟南市2015社保繳費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626元,上限調整為13128元。
據瞭解,新繳費基數執行後,社會保險參保單位和個人應注意參保單位按繳費下限申報時繳費額增加,2015年7月起,濟南市各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基數下限由2324元調整為2626元,各參保單位在申報社會保險時應及時按規定申報社會保險費,如參保單位工資發放未超過社保繳費下限的,應按新公佈的繳費下限申報,參保單位申報後應根據申報結果,在繳費結算賬戶中足額存款,逾期申報、逾期扣款未成功的,應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櫃檯繳費;而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和無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用將有所增加,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每月最低繳納額調整為525.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5.5%比例+8元大額醫療救助金+10元醫療門診統籌金)的,每月最低繳納783.88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繳納962.8元,請相關人員及時在代扣社會保險費的銀行賬戶內足額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斷保,影響社保卡的正常使用和享受醫療、生育保險待遇。
1、濟南五險一金包括什麼?
濟南五險一金從大的方面來說,包括社保與公積金兩個當面,具體的來說,社保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2、2015年濟南五險一金繳費基數調整政策是什麼?
(1)2015年濟南公積金最高和最低繳存基數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6]10號)檔案規定,根據濟南全市(含中央屬、省屬、市屬、縣屬及以下)上年度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2504元3倍計算的2015年度最高免稅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13126元。各單位在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時,按照單位和職工個人最高繳存比例不得超過各12%乘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據實計算,在上述月繳存基數以內計算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最高月繳存額各不得超過2218元。
按照濟南市2015年度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的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1450元。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1450元的,按1450元作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照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低繳存比例不低於各5%的規定,單位和職工個人最低月繳存額為各72.5元。
(2)2015年濟南社保基數調整
2014年度濟南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376元/月,2015社保繳費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2626元,上限調整為13128元。
據介紹,社會保險繳費按工資總額核定繳費基數。參保職工應發工資低於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於統籌地區社會平均工資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相關檔案,靈活就業人員和無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在繳費申報時,可結合本人實際收入情況,在月繳費基數下限(2626元)至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376元)之間申報繳費基數。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每月最低繳納額調整為525.2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5.5%比例+8元大額醫療救助金+10元醫療門診統籌金)的,每月最低繳納783.88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繳納96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