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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習俗 嘉興

立春習俗 嘉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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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立春習俗

春牛會

亦稱打春、鞭春、打春牛。此俗各地流傳久遠普遍,打春已成為立春的代名詞。嘉興舊時舉行此儀式甚為隆重,延續至清末。據清代《古禾雜識》等書記載:官府先於冬季用桑木扎骨架,塑成泥牛,按新年的天干地支,用不同顏色彩繪牛身。至立春前一日,知縣率士紳乘轎列隊、鳴炮奏樂至東塔寺,祭拜“芒神”迎春牛遊行返署。在東塔寺,先遣乞丐扮成春官,穿袍服跪道旁迎接,又找男女農民攜農具到場,覓少年兒童作搖船採菱表演。泥牛由青壯年抬之,百餘人列隊疾駛過街,沿街居民以果品米豆拋牛,以擲中者為吉利,名曰“打春”。次日立春日,在府堂由官府人員持彩杖將牛打碎,名曰“鞭春”,鄉民競拾土塊用以圍桑樹根,說是可使桑葉茂盛。嘉善的春牛會與嘉興不同,立春日由官府舉行儀式,鳴炮奏樂至校場,迎事先準備好的一頭健壯活牛回府,並在場中向牛祭拜。這一風俗反映了封建社會對農業的重視,以牛作為農業的象徵,用打春牛寓“迎春天,祝豐收”之意。

甩火把

又稱“燒田蠶”、“放宵火”、“照田蠶”、“田柴之會”,一般均在農曆元宵節(正月十五)黃昏時舉行。農民用稻草紮成小把,由青少年高舉,點燃成火把,在田中奔跑,甩上搖下;也有在田中燒茅草、英白草、荸薺葉的;有的持著火把在田中邊跑邊喊:“我家田裡三石六,你家田裡三蚌殼,我家田裡白米堆,你家田裡礱糠堆”俚歌,反映了小農經濟的自私心理。

甩火把是古代社會刀耕火種的遺風,流傳至後代含有祈求豐收兼有娛樂之意,同時認為燃火把火堆可殺滅越冬害蟲。此俗最晚在宋、元即已流行。明崇禎《嘉興縣誌》載:元宵前後“鄉人束芻木杪,揚以緋帛,高樹田間,至夜鳴金鼓焚之,以祈年,曰燒田蠶”。解放以來,此俗仍未廢,公社化時期,有些生產隊的青少年也燒火把,娛樂之意已為主。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才漸廢,然海鹽等地冬春仍在田中集雜草堆子夜間燒之,已不限於元宵夜。

祀田蠶與齋天

兩者均為遠古遺風,都以天(眾神)為祭祀物件,都是不屬於宗教信仰的民間祈豐收活動,是遠古文化現象的“化石”。

祀田蠶 清末明初尚在嘉興、桐鄉、海寧等縣郊區廣泛流行。其儀式在曠野舉行,每次要進行兩、三天,程式甚為複雜。凡農桑歉收之年,於冬季選祭地,次年農曆二月吉日搭祭臺,供祭品祭眾神。祭臺前以長木梢作骨,外扎稻草成寶塔狀,曰柴寶塔,高數米,四周用繩固定,送神畢由強壯農民拉倒柴塔,按倒地方向卜豐歉,祭祀長達一晝夜。除祭神外,還有奏樂、唱書、送龍舟等專案。儀式中必有神歌先生主持唱神歌“贊符官”,並由主東君(鄉村長老)操辦。這是源流古者在佛道教興起前就有的民俗活動。解放前後只在郊區建設鄉一帶流行,其保留的遺風已不完整。

齋天 即祭天,是大規模的祭祀儀式,祈求上天給予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的活動。此俗古老,盛行於殷周,為中原文化現象,清以後逐漸消亡,現在已少見,唯嘉善留存有“齋天”活動,保留了古代農業社會的遺風。嘉善王家埭等地近年還在春秋季舉行“齋天”一兩次,每次、都是全村出動,各戶準備香燭祭品,在村中通宵祭祀,燃燭誦經直到天明。其特點是,請道士先生主持贊神,此道士先生不是道教的道士,實際是民間贊神歌手,儀式中由其請神、“發遣”、“燃香橋”、領祭、唱長短篇的贊神歌送神,其格制保留遠古之風,整個祭祀活動由老年婦女組織的庚申會負責,婦女起主要組織作用,為別的風俗活動所少見,學者認為“恐與古俗有關”。

祭田祖

民稱“祭田公田婆”,實際是古代祭后土之遺風。解放前農村有此習俗,有的地方田邊立小廟曰田祖廟,於廟前致祭;有地方徑于田邊祭之。此活動大都在清明前後、插秧前後、夏至時及秋收開鐮時舉行,備線香、黃紙、肉飯等拜祭,致祝禱及叩謝之辭。清明時曰“許願”,插秧時曰“嘗甜頭”,秋收時曰“還願”。夏至時祭者穿蓑戴笠,禱雨水充足;秋收時插黃熟稻穀於供飯上,有薦新享神之古意。清同治、光緒年間,溫、臺、紹移民來嘉興墾荒者漸多,在餘新建翻田廟,常年供田神,今其地稱翻田廟村。

慶作物生日

舊時民間相傳花果糧菜均有生日,民俗學家以為此是古代對作物崇拜的表現,解放前嘉興有此風俗。古時各地均以農曆二月十二日為花朝,《嘉興府志》載,是日“俗以為百花生日”,並說:“花朝日晴,則百果多實”。舊時民間於是日多用紅紙或紅布條繫於花盆或花莖枝上,以示慶賀,亦有的用紅紙製旗幟、紙傘插於花盆中。嘉興郊區王店一帶多於是日吃糖糕和甘蔗。農村還有於該日為桃樹做生日的習俗,都由婦女在果上貼紅紙,裹以稻草,於枝叉裡壓石頭,扶樹唱:“桃子今年多哦?多呃!桃子今年大哦?大呃!桃子今年蛀哦?弗蛀!桃子今年脫哦?弗脫!”甚動聽,唱畢舉小竹刀向樹砍一刀。砍樹的本意是用威脅的手段迫使果樹多結果實。馬來西亞、日本以及我省的東部等地,均有用刀斧砍果樹(僅為動作並非砍斷)的儀式,嘉興風俗與之如出一轍,都是來源於古代的巫術催生儀式。民間認為,農曆正月初七為菱生日,初八為稻生日,初九為豆生日,初十為棉花生日,有“七菱八谷九豆十棉花”之說,以各日晴好為豐收之兆。

開秧門與關秧門

插秧是稻作的開始,第一天插秧稱為開秧門,最受農家重視。舊時此日飲食較豐盛,農民在家中設三牲祭“田土地”,食糰子、糕,寓家庭團圓、農事“步步高”之意。又必食鯗魚,並擲鯗魚骨作卜,以之卜雨晴。開秧門時,農民頗多忌諱,如插第一行秧時不得開口,不互傳秧把,不可把稻秧甩在別人身上等。插秧至田頭有餘秧全插在田岸,表示今年多糧(實亦供耘田時補株用)。

插秧結束日稱為關秧門。是日必須安排在天晚前完成插秧,如人力來不及亦須請工幫助,如至天黑則認為不吉。嘉善一帶有請田歌手於是日唱歌風俗。請人種田的`則須於關秧門日辦一桌酒菜,吃“關秧門酒”。關秧門後,出嫁女回孃家省親,民諺雲:“插好黃秧,看望爺孃”。

搶水與祭車神

舊時水車車水排灌為農村大事,諺雲:“小滿動三車。”水車例於小滿時啟動。此前,農戶以村圩為單位舉行“搶水”儀式,行於海寧一帶,有演習之意。多由年長執事者約集各戶,確定日期,安排準備,至是日黎明即群行出動,燃起火把於水車基上吃麥糕、麥餅、麥團,待執事者以鼓鑼為號,群以擊器相和,踏上小河漢上事先裝好的水車,數十輛一齊踏動,把河水引灌入田,至河浜水光方止。

祭車神亦為農村古俗,傳說“車神”為白龍,農家在車水前於車基上置魚肉、香燭等祭拜之,特殊之處為祭品中有白水一杯,祭時潑入田中,有祝水源湧旺之意。以上舊俗表明了農民對水利排灌的重視。

求雨

舊時天旱無雨,各地都有求雨之舉。古時嘉興一帶求雨,以“龍”為物件,反映了原始信仰對傳說中的龍的祟拜。其儀式有請龍、曬龍(如祈求無效就把龍王塑像抬出來曝曬)、還龍(如下雨則舉行龍會送其還廟)等。嘉興城郊多在三塔的順濟龍王廟舉行求雨活動,後來偶像轉換,有些地方也向“劉猛將”、“關公”等求雨。解放前平湖全塘一帶抬劉猛將出巡,沿海灘至乍浦陳山龍揪泉邊,以魚蝦投泉祭神;烏鎮一帶抬關羽部將周倉的塑像,插柳枝,穿蓑戴箬曝於烈日中;嘉善大雲、惠民等則曬龍王神牌;海寧斜橋等地則由僧尼捧觀音木像,敲木魚磬鈸沿街求雨。舊時民眾求雨反映了對自然的依賴和無奈,官府及迷信職業者則用以愚弄群眾,擴大迷信,甚至藉機斂財,成為惡俗。

掃晴

舊時逢積雨,農家婦女剪紙為女形手持掃帚,懸於屋簷下求晴,稱為掃晴娘。元代已有此俗。

做社

社為傳說中的土地之神,祭社為對土地的自然崇拜,自夏代即已流傳,為中華民族的古老習俗,至春秋時,各地都於立春、立秋後第五個戌日舉行祭祀,載於《詩經》、《禮記》等古籍。據西漢《淮南子》等書記載,每逢社日,四鄰結社祭祀社神,占卜來歲豐歉,伴以歌舞,並一起聚餐。此俗近現代各地多已消失,平湖、海鹽一帶仍保留遺俗,稱做社,亦名結社。清《平湖縣誌》載,“春分社,田家醵錢為會,牲醪祭神,以祈豐稔 。秋分社,田家又醵錢為會……以祈豐年”。其大致格局較古時相似,所祀神靈則由社神變成龐雜神靈體系。現代平湖做社日期,春社在農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舉行,稱“元宵社”、“牛社”、“春苗社”等;秋社在七月初七起至七月二十,也稱“秋苗社”、“太平社”,其日期似仍用周朝曆法,其儀式特點是以古老的宗教職業者“太保先生”為贊禮人。結社一般以自然村為單位,七、八戶至二、三十戶結合,各戶輪值為社主,亦 稱當社,負責置祭品、酒禮、 �l幛(即神像,有36尊之多,混雜孔子、玉帝、觀音、關公、財神等,唯無佛像)、香箔等,社日抬著奏樂至附近社廟祭拜,次日分享酒肉齋品。在此日,以社主家為聚會所進行活動,以太保先生為贊神人。致祭中,太保領路,領眾行禮,唱“請符官”請神,中間由太保(在社主家)“唱鑼鼓書”娛眾,稱“說因果”,“封神榜”、“說唐”、“說岳”及才子佳人書目皆有,已非遠古內容。複次太保唱“送神歌”、焚化紙錠、神媽,太保致詞,結束儀式。做社風俗中,太保處於突出地位,太保當系古太卜的傳訛。我國自殷商時即有太卜,歷代專管卜巫之事,太保’也即巫師的變形,即所謂溝通鬼神者。做社與卜巫結合,其時必在上古,遺傳至今。至現代平湖仍有以太保為職業者,而且出了著名的“天下第一軍”首領太保阿書,全國屬罕見。平湖現代多已只做春社,四鄉出產生薑,秋天姜熟時亦做社,稱“青姜社”,不供“神媽”。解放以後,廟宇多廢毀,做社儀式改在社主家舉行。1962年前後,此俗終於消失。

養豬羊祭祀

舊時嘉善等地於除夕夜,在豬舍置方凳擺香燭致祭,名“齋豬欄”;桐鄉百桃等地初養羊或養羊中遇羊病弱時,備蛋魚肉等請棚頭神,均表現了小農祈禱養畜平安的願望。

息夏

舊時農曆六月初六,農事稍閒,農民於是日休息,食餛飩、南瓜等,出嫁姑娘於是日回孃家探望。現時耕作制度改變,農村多於“雙搶”結束後才休息。是日舊俗“浴貓狗”,現時有的地方仍說是日為“貓狗玀玀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