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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報銷比例

醫保報銷比例

為了保證醫保報銷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上海市醫保機構規定必須達到一定的起付金額才能進行報銷。根據參保人員就醫情況及性質不同,上海醫保機構對相應的起付金額及報銷比例也做了詳細的規定。這裡聘才小編幫大家做了歸類總結,希望讓大家一目瞭然快速報銷。

上海醫療保險門診、門診大病、住院報銷比例一覽

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類別年齡段門診急診報銷比例住院、急診觀察室
留院觀察報銷比例
門診大病和家庭病床
起付標準超起付標準報銷比例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報銷比例
一級二級三級門診大病家庭病床
在職職工44歲以下1500元65%60%50%1500元34萬85%34萬85%80%
45歲以上75%70%60%
退休人員69歲以下700元80%75%70%1200元34萬92%34萬92%80%
70歲以上85%80%75%
原退休老人300元90%85%80%700元34萬92%34萬92%80%
中人一檔在職1500元75%70%70%1500元34萬85%34萬85%80%
退休700元85%80%75%1200元34萬92%34萬92%80%
外來從業人員
(繳費比例7%)
個人醫療賬戶用完為止,超出賬戶費用暫不可報銷。1500元34萬85%暫不享受

【說明】:

1、“中人一檔”指1995年12月31日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人員;

2、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附加基金支付80%,個人承擔20%;

3、醫療費在起付標準內的`用由患者當年賬戶資金支付,超起付標準部分由醫保和患者雙方按報銷比例共同支付。

小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鎮保)

類別時間段門診急診報銷比例住院、急診觀察室
留院觀察報銷比例
門診大病
起付標準超過起付標準報銷比例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統籌報銷比例
一級機構二級機構三級機構
參加鎮保人員就業年齡段----第一次1168
第二次584
34萬70%34萬70%
59歲以下500元65%55%50%34萬80%34萬70%
60歲以上
(含60歲)
150元
【說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附加基金支付80%,個人承擔20%。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類別門診急診報銷比例
(含家庭病床)
住院、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超起付標準報銷比例一級機構二級機構三級機構
一級機構二級機構三級機構起付標準超過標準報銷比例起付標準超過標準報銷比例起付標準超過標準報銷比例
中小學時和嬰幼兒3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
大學生3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
19-59週歲人員10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
60週歲以上人員300元65%55%50%50元90%10080%300元70%
說明:過渡期內的大學生重病報銷,超過起付標準的全額報銷。起付標準:一級機構50元,二級機構100元,三級機構300元。(過渡期:2011-09-01至2014-08-31)

社群醫療互助幫困補助

類別門診高額自負醫療費補助住院高額自負醫療費補助
每年補助超過每年補助外起付標準超過起付標準補助比例起付標準補助比例
一級機構二級機構三級機構
外地醫保落實人員150元500元85%80%75%按當地標準60%
外地醫保不落實人員150元1000元50%
說明:接受住院補助後,個人自負醫療費不得低於總費用的8%,低於8%不予補助。

最新醫保報銷相關問題

一、上海在職參保人員住院醫保個人支付和報銷比例是多少?

答:2013醫保年度內在上海市醫保定點醫院發生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需先個人承擔統籌基金起付標準1500元,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40000元,超過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餘部分個人自負。

二、奶奶被診斷為膽囊癌,現在重症監護室。奶奶參加的是上海居民醫保。請問上海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多少?

答:根據規定上海居民醫保2013年度內報銷比例分別如下:

1、在本市醫保定點醫院若發生符合規定的門急診醫療費,個人先現金承擔300元自負段,超出部分一級醫院個人支付35%,二級醫院個人支付45%,三級醫院個人支付50%;

2、若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每次住院均需支付起付標準,一級醫療機構50元,二級醫療機構100元,三級醫療機構300元。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一級醫院個人自負10%,二級醫院個人自負20%,三級醫院個人自負30%。

三、本人長沙戶籍,嫁到上海在上海上班,6月份產下一孩子。公司沒有為我繳納生育保險,但是繳納了醫療保險,請問生孩子住院的費用可以報銷嗎?報銷比例是多少?

答:根據規定您享受本市城保外來人員醫保待遇。在享受待遇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包括分娩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1500元,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40000元,超過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餘部分個人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