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2015鄉醫新政策
陝西每千人配一名鄉村醫生 將推行簽約服務
記者於2015年9月22日獲悉,陝西省辦公廳出臺的《關於全面推進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規定將在服務人口1000人以內的村衛生室配置1名鄉村醫生,鄉村醫生或由鄉鎮衛生院業務人員和鄉村醫生組成責任醫師服務團隊,將與農村居民每年簽訂服務協議,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安全、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意見》規定,原則上每個行政村必須有一所村衛生室,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內的村衛生室配置1名鄉村醫生;超過1000人的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於1名的標準配備鄉村醫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優先配備具備中醫技能的鄉村醫生。對暫無鄉村醫生執業的村衛生室,由鄉鎮衛生院安排職工輪流駐村。
陝西還將實施全省鄉村醫生培訓計劃,對每名鄉村醫生的免費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2周;每3至5年免費進行一次脫產進修,進修時間不少於1個月。
今後,鄉村醫生或由鄉鎮衛生院業務人員(含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組成責任醫師服務團隊,與農村居民每年簽訂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按照規範要求提供約定服務,並按規定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新農合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
陝西還將建立鄉村醫生合理收入多渠道補償機制,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動態調整各渠道補助標準,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同時,對與年齡超過60週歲的鄉村醫生,原則上不再聘用。確因崗位後繼無人需要繼續留用的,在辦理退出崗位領取養老補助手續後實行一年一聘,最高不超過65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