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待遇
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以及有關單位,在校學生和入園幼兒園全部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什麼待遇呢?參保還需要哪些要求?本文將詳細為大家介紹。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待遇和方式
一、參保範圍
市直各類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學校就讀的在校學生和幼兒園的入托幼兒。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執行,按屬地原則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保。
二、繳費時間及方式
學生開學報到時,繳納該學年醫保費,申報繳費期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每人50元(首次參保需另繳工本費15元)。由所在學校、幼兒園統一辦理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對於符合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的學生和幼兒,應當提供重度殘疾證(一、二級)或低保證。
三、待遇享受政策
1、住院費用起付標準及報銷比例:一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7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6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700元,報銷比例50%。乙類費用先自付10%。
2、特殊重病門診費用:學生、入托幼兒的特殊重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門診透析、肝腎移植後服用抗排異藥、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緩解期的血液病)發生的門診費用。起付標準為500元,支付比例為60%。乙類費用先自付10%。
3、門診統籌政策:根據《**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辦法(試行)》的規定,參保學生、入托幼兒可持醫療保險病歷本和IC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記賬消費。門診統籌在一個結算年度內最高支付60元。60元以內部分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超出部分由個人自負。當年未消費或消費不足60元的.,不再結轉下年度使用。
4、大額醫療保險:基本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大額醫療保險報銷。甲類費用報銷75%,乙類費用先自付10%。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10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3萬元,大額醫療保險7萬元。
四、其他要求
1、學生、入園幼兒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屬於亂收費專案。各學校、幼兒園通知學生入學(入園)繳納學費時,一併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2、各高校、中專學校、普通高中、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在本學年新生入學發放通知書時,須一併將《衡水市區學生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簡介》發放給每一名當年入學新生及入園幼兒手中。
3、各學校及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切實負起責任,要將這項政策向學生進行宣傳,積極組織學生參保,要把政策講清、講透,特別是居民醫保與商業保險的區別,讓學生真正理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