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稅起徵點
關於個稅起徵點
雖然提高起徵點並不是個稅改革問題的關鍵,但它卻可以成為輿論的風向標。個稅起徵點不斷遭到輿論的“口誅筆伐”,這種局面對廣大納稅人不利,對稅收、財政等職能部門也沒有好處,無論從哪個意義上講都亟待改變。
據報道,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最近建議有關部門,在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中統籌考慮代表所提意見,適時提出修法建議。今年3月舉行的全國“兩會”期間,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認為,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法的滯後性日漸凸顯,工薪所得的起徵點仍需提高,個人所得稅法六次修改忽視了工薪所得納稅人之外的其他勞動者,缺少反避稅等國際稅收內容,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議案,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為何現在再次提及?這應該和正在修訂的《稅收徵管法》有關。近日有媒體披露,修訂工作延續已有七年之久的《稅收徵管法》,在國務院層面已經進入尾聲,最快可望今年年底提交全國人大。這部法律將建立針對自然人的稅收徵管制度,正式出臺後,將為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奠定徵管基礎,推動稅改駛入快車道。
中國的個稅起徵點自1980年確定為800元后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從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之後四年個稅起徵點再未進行上調。起徵點四年不調,但人大代表及社會輿論卻每年都會發出上調呼聲,而財政部有關官員每次的表態都差不多,即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將在個稅改革中統籌考慮,換言之,個稅起徵點的調整在改革後才能再次啟動。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稅制確實很不合理,亟待改革。目前居民個人收入的渠道已經非常多元化,除了工薪收入,還有利息、股息、財產所得等。現行個稅法只關注於工薪,對其他方式的收入徵繳力度不足,同時也缺少反避稅的`規定。不合理的個稅制度,使收入差距逐漸延伸為財產差距,不斷加劇的貧富差距正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我國醞釀中的稅制改革,就是要逐步過渡到實施綜合所得稅政策,例如按家庭按年度徵稅,這樣才能夠實現稅負公平和降低工薪階層的稅負。
也許正是因為對我國個稅稅制的不合理之處看得很清楚,稅收、財政等職能部門對提高個稅起徵點的輿論要求,近年來少有積極的回應。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多次表示,簡單地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並不公平,根本之策應該是改革稅制。這種觀點的確有一定的道理,以一些人大代表建議的,將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為例,每個月也只能省下十幾元錢。如此說來,提高個稅起徵點並不能有效縮小貧富差距。
雖然提高起徵點並不是個稅改革問題的關鍵,但它卻可以成為輿論的風向標。就在稅改久拖不決的這四年裡,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了30%以上,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範圍不斷擴大,甚至已從“大眾稅”變成了“窮人稅”。一個本來就收不上多少錢的個稅,卻不斷遭到輿論的“口誅筆伐”,這種局面對廣大納稅人不利,對稅收、財政等職能部門其實也沒有好處,無論從哪個意義上講都亟待改變。
在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過程中,有關部門需要集中精力對關鍵問題做出決策,但同時也要注意“勿以善小而不為”。從這個角度看,人大代表有關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建議,應該得到有關部門更積極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