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承諾書範文
篇一
為切實維護全校師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單位鄭重做以下承諾:
一、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建立以校長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由校領導、後勤管理部門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健全各項制度,強化內控機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證在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前提下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不超範圍經營。
四、嚴格按照營養餐供應要求進行加工操作,科學制定食譜,規避使用一些高風險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學校校長或學校管理人員要輪流陪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五、保證食品從業人員持有效的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實行每日晨檢制度,對患有“五病”的從業人員予以調離或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建立並執行食品從業人員培訓計劃。
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認真落實採購查驗、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登記制度。嚴格落實食品新增劑“五專”管理,不濫用食品新增劑和非法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新增劑,所有使用的新增劑均按要求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七、認真落實飯菜留樣制度、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和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
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不購買、存放、使用亞硝酸鹽;不使用散裝食用油;不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庫房內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潔物。
九、學校食堂不製售冷盤;熟制加工的食品嚴格按照加工操作規範進行操作,做到燒熟煮透。
十、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在第一時間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局,並配合調查,主動做好善後工作,不遲報、瞞報。
十一、虛心接受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在限期內整改到位,著力營造安全的餐飲服務環境。
承諾單位(公章): 負責人/法人代表(簽名 )
時間:
篇二
為保障師生的飲食安全,營造我校餐飲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社會,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範,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二、保證餐飲店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三、食品製作過程規範並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確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新增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汙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四、嚴把食品原料採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檔案並建立食品採購與進貨驗收臺賬,不採購腐敗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範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師生使用。
六、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服務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