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承諾書
幼兒園食品安全承諾書一
為加強幼兒園飲食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
二、健全組織機構,配置專管人員。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校領導要將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與責任追究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制訂切實可行的群體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夠科學、有序的處置;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律法規。
三、飲食原料及貨物購進,必須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嚴把質量關,落實索證索票制度,按要求詳細登記食品進貨臺賬。採購的大宗食品必須是透過正當渠道進購併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檢驗認證的產品。嚴禁使用散裝食用油。肉類必須經過檢疫。進購發票如實填寫銷售人詳細居住地址、姓名。禁止進購無商標、無出廠日期、無廠名的假冒偽劣產品。
四、食堂及倉庫內外,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應採取必需的滅(防)蠅、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蟲措施。食堂的貯藏室內禁止貯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間必須有相應的消毒、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汙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施,嚴防食品汙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和庫房。嚴格主、副食庫專人專鎖,有條件的食堂可安裝監控裝置,學校食堂應有食監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所有從業人員要持有效健康證,新招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六、食堂的裝置和用具,符合國家衛生管理相關的衛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專人負責,餐具每餐後都必須進行嚴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證所出售的食品衛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樣制,不採購過期、黴爛、變質或不新鮮的食物和三無產品原料;四季豆類、野生菌類、出芽洋芋、青西紅柿等蔬菜堅決不進入食堂;不出售冷盤和剩菜剩飯,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師生出售腐變過期食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帶毒帶汙染的食品。
八、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嚴格獎罰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有關制度和規定及食品加工常識,並留有記錄。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食品監督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檢查監督,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並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
十、發生學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報並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凡造成後果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責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食堂的安全負全部責任,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各條規定。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張貼餐廳醒目處。
承諾單位(簽章):
二○一二年 月 日
幼兒園食品安全承諾書二
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關係在校師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的安定增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識,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範食堂加工製作行為,最大限度消除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餐飲單位食品安全隱患,防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飲食消費安全。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鑑定食品安全承諾如下:
一、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以校長、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學校食堂關鍵環節的控制和監督,及時瞭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制定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村主任競選承諾書)
二、建立建全並嚴格實施食品原料採購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不採購腐敗變質,汙穢不潔,黴變生蟲,有害健康來歷不明的和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嚴格按規定使用食品新增劑。並將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向柳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三、學校、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營業。從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
四、為確定廣大學生的用餐安全,防止傳染病的發生,使用的餐具、飲具要按規定洗淨消毒並保持清潔。保持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從業人員上崗要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五、做好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留樣應當分別存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每個樣品留樣數量為100克以上,冷藏儲存48小時以上。並有登記,專人負責,上鎖保管。
六、建立建全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及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態,在2小時內報告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和教育行政部門,並積極配合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我校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學生和社會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如因飲食安全危害了學生的健康,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單位負責人:
承諾單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幼兒園食品安全承諾書三
幼兒園食品藥品安全關係在園幼兒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的和諧穩定。為增強幼兒園食品、藥品安全意識,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制度,規範辦園行為,最大限度消除幼兒園食品藥品安全隱患,防控群體性食物、藥物事件的發生,維護幼兒身體健康。特向安寧區教育局承諾如下:
一、建立健全以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專兼職食品、藥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本園食堂、藥品管理和監督,及時瞭解幼兒園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制定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營業,從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和體檢;建立健全並嚴格實施食品原料採購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把好食品原料的採購、貯藏、加工等各個環節的安全關,不向幼兒提供不衛生、不安全的食品,嚴格按規定使用食品新增劑;使用的餐具、飲具要按規定洗淨消毒並保持清潔,保持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從業人員上崗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按規範要求做好食品留樣工作,並有專人負責,上鎖保管,做好登記;建立健全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及報告制度。
三、因常見疾病防治需要而組織幼兒群體服藥時,我園必須在衛生行政部門和專家的指導下進行預防,不擅自向幼兒集體發藥喂藥,同時堅持學生和家長知情同意、自願參加的原則;幼兒園平時的計劃免疫、預防接種等疾病預防由轄區的疾控部門來完成;對於生病的孩子,如果家長要求學校代為喂藥,必須要符合幾個條件,一是一定要有醫生的病歷,上面有詳細的處方,二是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字,三是家長要求喂的藥必須是在婦幼保健醫院以及其他相關部門許可範圍之內。並做好登記工作。
我園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幼兒和社會負責,保證食品藥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如因飲食安全危害了學生的健康,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單位:
承諾人:xx
20XX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