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中秋加班費規定
中秋、國慶假期即將到來,對於上班族來說,最關心的莫過於加班費了。今年中秋國慶假期時間為9天,假期內的加班費應該怎麼算呢?對此,記者諮詢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今年中秋節放假時間為9月26日、9月27日(中秋法定節假日)2天。國慶節放假時間為10月1日至7日7天,其中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其餘4天為公休日和雙休日調休。也就是說,9天長假中4天法定假日,5天休息日。
“如果加班,在9天假期裡,法定節假日應該按照3倍工資算,休息日則應按照2倍工資算。加班的前提是員工自願,在員工和企業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不管加班幾天,只要企業按規定支付相應報酬,就沒有問題。”市人社局12333電話諮詢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姚貞貞表示。
記者獲悉,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法定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用人單位在休息日要求員工加班,如果沒有安排調休,則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另外,加班費是對勞動者放棄休息的一種補償,月餅、過節費等屬於企業福利,用人單位不能以此抵扣員工加班費。
此外,據瞭解,我市的不少生產型企業存在週期性的淡旺季,通常都實行“綜合工作制”,即在某一個時間段內連續性工作,沒有雙休日。“這類企業一般都要到行政審批科登記,稽核通過後,才能實行‘綜合工作制’。即便是這樣,企業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仍然要支付員工3倍工資,不能以‘綜合工作制’為由,少支付或不支付。”市人社局勞動仲裁科科長方傑說。
中秋國慶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150%;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00%。
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