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後感2000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隻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於重返狼群。沒有人能夠想象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隻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裡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群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準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帶著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著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後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裡暖在心裡,一天狼媽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隻野兔給了李微宜。這是多麼感人啊!最後狼媽成功把小狼放歸狼群,放歸到了屬於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我心裡想為什麼這麼多人對某種動物有偏見呢?難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們難道就應該被別人視為不仁不義者,白眼狼,狼狽為奸嗎?有些人說狼殘忍總是吃一些可愛的小動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難道不吃肉,只會乖乖跟在一群羊後面吃草嗎?有些人說狼殘忍,但他們不想一想活剝狼皮更加殘忍。所以請大家不要對任何動物有偏見,跟不要傷害動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見一個男人的皮包上掛著一條棕色狼尾巴!這尾巴在風中一搖一擺好像在說:“可惡的人,你們竟把我們的尾巴給拔下來當裝飾!”我在遠處還偶然聽到那個男人笑著對朋友說:“我最愛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這狼尾巴,多好看。”聽到這話我心裡頓時我冒三丈,你就是這樣愛狼的嗎?你什麼時候從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難到不知道它們是多麼痛苦嗎?你愛它就是用它的皮當裝飾的嗎?你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愚蠢?
記得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員在唱齊秦的歌《狼》之間她身上披著一身狼皮,嘴裡唱著“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這非常殘忍嗎?為了收益高,為了更漂亮,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還不如唱我是一個殘忍的人呢!
好了說到這裡我請大家不要對狼,或一些名聲不好的動物有偏見,它們也許是被逼的才吃可愛的動物,它們又也許自己天生聰明而被別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傷害他們,他們的皮毛也許真的十分漂亮美麗,也許真的十分溫暖舒適,可這也是屬於它們的,請不要為此去殘忍的殺害它們,我們都要做個有愛心的人,擁有一顆愛護動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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