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讀後感1500字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群》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著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著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為老師嗎?
大家都認為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為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