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資中的連續工齡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病假待遇
疾病休假工資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疾病救濟費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