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怎樣跨省轉移?
當由於事變等緣故起因必要跨省調治時,養老保險也必要隨著參保人走,以是跨省調治後養老保險也必要跨省轉移。可是很多斲喪者並不清晰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流程。本日將為列位解答這個迷惑,說一說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所需資料及流程。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所需資料
1、《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申請書》
2、轉移職員身份證影印件
3、轉移職員《根基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據》
必要提示的是,假如是將養老保險轉入戶籍地址地的,還必要提供戶籍證明;假如所屬單元屬於縣級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分核准替換的,還需提供替換證明。
若以上資料一切,轉入地會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傳送《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接洽函》。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流程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必要分為轉入和轉出兩種環境。以下是兩種環境的`轉移流程:
一、養老保險相關跨省轉入
此刻省社保局參保的且切合以下三個前提之一,可以申請將原在省外養老保險相關轉入省社保局:
1、男性不滿50週歲、女性不滿40週歲的參保職員。
2、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分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分核准替換,且與調入單元成立勞動相關的。
3、到達法定退休年數時,最後一個繳費年限在社保局滿10年。
二、養老保險相關省內轉入
此刻省社保局參保或到達法定退休年數時最後參保地屬省社保局的參保職員,可以申請將省內異地養老保險相關轉入省社保局。
“注:治理營業時,如參保人屬於“在業”狀態的,《申請表》須由個人署名和加蓋單元公章,所提供的影印件均需用A4紙影印並加蓋單元公章和“與原件符合”簽註。
除了養老保險外,基金的轉入也必要治理先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