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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政策

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政策

(一)參保工具:

具有寶雞市城鎮非農業戶口的非從業住民,年滿18週歲以上,且未介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職員。

(二)繳費步伐及尺度:

1、城鎮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實施以家庭為單元整體參保,根基養老保險按年度繳納。

2、我市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分檔繳納,個人選擇,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重殘個人不繳費,由當局財務直接津貼130元/年。繳納的保險費所有劃入個人賬戶。每年齊集參保、繳費期為5月、6月、7月。

3、2010年7月1日早年年滿60週歲的職員,個人不再繳納養老保險,可直接享受養老保險報酬。

(三)治理所需資料:

1、一寸彩照一張;

2、戶口本原件、首頁、本人頁及家庭成員頁影印件一式三份;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四份。

(四)治理措施:

1、參保人持所需資推測社群填寫《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參保掛號表》;

2、社群將資料上報到鎮保障所、區居險中心考核,錄入參保資訊,填寫發放繳費證;

3、為參保人下發代扣代繳銀行卡,參保人到銀行存入保費;

4、區居險中心反饋並查對繳費、扣款環境。

(五)喪葬費領取:

凡介入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的住民,歸天后可領取喪葬費1400元。提供火葬證和衰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