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4養老保險新政策最新動靜
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包辦規程釋出
山西省2014年出臺新政,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歸併實驗,在全省成立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本報也實時舉辦了報道。昨日,省社會保險局釋出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包辦規程,對參保掛號、報酬付出等細節做出劃定。箇中,制度實驗時,已年滿60週歲的參保人,可以不繳費,但須治理參保掛號。 戶籍地址地申請參保
新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的參保範疇為: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門生),非國度構造和奇蹟單元事戀職員及不屬於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包圍範疇的城鄉住民。
怎樣治理參保手續?切合參保前提的城鄉住民,可攜帶所需質推測戶籍地址地村(居)委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並填寫“參保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支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具名、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箇中,非凡群體參保掛號應提供響應原料,好比農村五保扶養戶要提供五保扶養證明,農村打算生養家庭要提供獨生後世、雙女結紮戶證明,最低餬口保障工具要提供低擔保明等等。 每年12月15日前繳費
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費實施按年度(天然年度)繳納,每年小我私人繳費分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參保職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於每年的繳費截至日12月15日前,將昔時的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卡。
參保職員若需調解繳費金額,可在昔時繳費前治理繳費檔次改觀掛號手續。對付到達領取報酬年數的'參保職員,到齡昔時可以繳納今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每位參保職員都將成立小我私人賬戶,用於記錄小我私人繳費、補貼、扶助、處所當局津貼、其他補貼及利錢。 報酬領取手續要提前辦
參保職員從切合報酬領取前提的次月起開始享受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為了防備養老金被冒領,達到領取報酬年數參保職員,應提前到戶口地址地村(居)委會治理報酬領取手續,具名、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將實施社會化發放,由金融機構將付出金額劃入報酬領取職員銀行賬戶。
有一些非凡環境必要聲名,好比,報酬領取職員在領取養老金時代服刑的,村(居)協辦員和州里(街道)事宜所將實時提請縣級社保機構遏制為其發放養老保險報酬。待服刑期滿後,由本人提出報酬領取申請,社保機構於其服刑期滿後的次月為其繼承發放養老保險報酬,停發時代的報酬不予補發。再好比,報酬領取職員自衰亡次月起遏制發放養老保險報酬。
另外,參保職員在繳費時代跨省、地市、縣轉移的,轉出地縣社保機構應將其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相關和小我私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治理參保繳費手續。
不外,參保職員已經按劃定領取報酬的,無論戶籍是否遷徙,其養老保險相關不轉移,繼承在原參保地領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