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社保年度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調解最新動靜
穗耽誤執行2014社保年度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
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為安穩實驗部門市在本年年底前繳費人為下限過渡至全省同一尺度,廣州耽誤執行2014社保年度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
據市地稅局先容,經省當局贊成,耽誤執行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下限,即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繳費人為下限仍按2139元執行,2014年社保年度繳費人為下限尺度2408元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人為上限從12645元調至13404元。
據悉,7月1日起,城鎮職工根基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賦閒保險、生養保險的繳費人為上限從15939元調至17424元。城鎮職工根基醫療保險、生養保險的繳費人為下限從3188元調至3485元。工傷保險、賦閒保險繳費人為下限仍按2013年度廣州市最低人為尺度1550元計較。
市地稅局提示,用人單元須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小我私人所得稅的'人為、薪金的月均勻數如實申報職工2014社保年度的繳費人為,繳費人為原則上一年穩固。用人單元自行審定2013年度(1月~12月)本單元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數,並向本單元職工公示,同時登入地稅網報體系舉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