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六級考試新規定
記者昨日獲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發出了《關於核定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我省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通知》規定,大學英語四級報名考試費每人次35元。其中,高等學校留用15元,向省教育考試院上繳20元(含上繳教育部考試中心7元,下撥市(州)招生自考辦5元);大學英語六級報名考試費每人次37元。其中,高等學校留用15元,向省教育考試院上繳22元(含上繳教育部考試中心9元,下撥市(州)招生自考辦5元)。上交教育部考試中心費用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上繳。
《通知》還指出,根據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省教育考試院和市(州)招生自考辦負責對全省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考務的組織管理工作,各高實施本校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具體工作。在組織考試時,各高等學校可向自願報名參加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學生收取報名考試費。大學英語四、六級報名考試費用於組織報名、命題、制卷、閱卷、試卷機要郵寄、考場租賃、監考補助以及安全保密、督查巡視、培訓等開支。各高等學校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以其他名目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應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佈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財政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大學英語四、六級報名考試費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省、市(州)教育考試機構和各參考高等學校應到同級物價部門申辦或變更《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部屬高校收費票據的管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省屬廳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收取的大學英語四、六級報名考試費應按規定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支出由同級財政部門按部門預算要求編制的支出專案預算撥付使用,嚴禁坐收坐支、擠佔、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