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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養老統籌中心

西安市養老統籌中心

1、參保居民在選擇門診統籌協議醫療機構時要由本人持居民醫保證前往需要簽約的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2、參保居民當年度選擇了門診統籌協議醫療機構後,方可在協議醫療機構享受門診統籌待遇,當年度未選擇協議醫療機構的,不能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3、從2016年起,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簽約採取一次選擇、來年預設、自行變更的辦法。參保居民繳費後,在公佈的'2016年度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名單中選定一家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門診統籌協議醫療機構,由參保居民直接到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簽約手續。以後年度將直接預設以往年度的簽約,若需變更,由居民在年度繳費後3個月內前往欲簽約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變更手續,一個年度內只能變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