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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職工養老統籌

西安市職工養老統籌

11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提高,我省月人均調整水平為197元。

此次調整為普遍參加調整,年齡大的多調,體現了公平因素。即對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79歲至75歲),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4歲至70歲),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69歲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

此次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體現效率因素。繳費和視同繳費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讓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體現了多工作、多繳費、退休後多領養老金的激勵因素。

此次調整向低收入群體適當傾斜。考慮到我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接近2000元。對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此次調整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到平均水平。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省人社廳相關人員介紹,國家檔案規定,2014年調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測算,我省月人均調整水平為197元。

省人社廳要求全省養老保險經辦系統做好發放工作,確保我省今年調整增加的1~3月份的基本養老金在3月份發放到位,從4月份起實行確保發放。

計算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