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養老保險新政策
參保人員申請延長繳費時,按下列辦法分別確定繼續繳費地:(一)國辦發〔2009〕66號、魯政辦發〔2010〕50號實施後,沒有再跨省或省內跨市(指設區的市,下同)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人員,繼續繳費地為其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二)跨省或省內跨市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在戶籍地的,繼續繳費地為戶籍地;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地的,繼續繳費地為繳費年限滿10年所在地;每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繼續繳費地為戶籍地。
參保人員延長繳費,若符合條件、在企業繼續就業參保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未在企業繼續就業參保的,可以申請在繼續繳費地參照當地靈活就業人員的辦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按照規定,參保人員延長繳費,應當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繼續繳費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其中,符合條件、在企業繼續就業參保的,須經用人單位同意,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備案。
據瞭解,該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期間,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參保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誰來解決養老問題?商業養老保險如何選擇?
我們退休後養老生活需要的資金數量與工作時並不一致,主要是資金用途發生了變化——日常的交通、交際、應酬開支將有一定的降低,所以養老金替代率不一定要到100%才能滿足養老需求;但是退休後休閒旅遊、享受生活的時間卻更多了,而這也是需要一定資金支援的。辛苦打拼幾十年,誰願意在退休後能夠甘心放棄這些享受的機會?而養老金有多少,才能滿足我們的養老資金需求,保證我們的養老生活品質呢?
根據國際經驗,養老金替代率保持在70%-80%之間的時候,退休後的生活品質才不會有明顯的下降。我們也參考了經濟發達社會的養老保障運作模式——每個人的養老保障並非單純的依賴社會保障,而是由三部分構成,一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這部分比例大約佔養老金總數的30%。二是企業為員工準備養老的企業年金,比例也是30%左右。三是個人為養老準備的資金,主要是商業保險,這部分比例大約佔養老金總數的40%。
目前,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僅僅能做到低標準、廣覆蓋,那麼對於社會精英、中產階級,如何保證生活品質不降低呢?
針對退休計劃,除去社會保險,我們百姓能做的也不過幾點:①儲蓄:最穩定,但隨著通貨膨脹的發生,我們存在銀行的錢隨時面臨貶值的風險;②房產:漲跌具有一定風險,變現較難,並且土地70年產權等因素也導致在我國“以房養老”還有一段距離;③養兒防老:隨著4-2-1家庭結構成位主流,養兒防老帶給下一代的壓力太大,是最不穩定且最容易形成家庭問題的,生命的尊嚴可能得不到保障;④企業年金:是企業提供給員工的長期福利,可以分享企業成長帶來的收益。但企業年金相對不夠穩定,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員工服務企業的年限和企業的經營情況,是養老的有益補充,但難以作為切實的倚靠;⑤商業保險:收益穩健,給付確定。尤其對於收入水平較高的人群,可以在年輕時投入較多資金購買年金給付額高的養老保險,從而有效解決養老經濟問題。
透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商業養老保險是對社會保險的一項重要補充,可以作為人們養老規劃的有效手段。
在商業養老保險的選擇上,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對於最重要的保險責任,即養老金給付,給付年限要儘量拉長。很多養老保險產品的給付上限截至70-88週歲,這就無法真正規避被保險人的長壽風險。由於終身年金功能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未來給付壓力很大,很多公司不願或沒有能力設計終身給付的產品,而實際上,終身給付型產品才是商業養老保險裡的“黃金”;
2、現金流的分配要合理。很多養老保險產品為迎合消費者希望“早返錢”的`心理,在被保險人步入年邁之前也安排了很高的現金流返還,這類產品的代表是中國人壽的“美滿人生”。實際上,養老保險的收益主要在於其長期投資帶來的複利效應。如果過早地大量領取保險金,會導致真到養老所需的時候賬戶積累反而會顯出不足。因此,在產品的現金流上,應選擇前期僅有少量生活補貼的產品。
3、繳費靈活。我們在投保前應當結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財務規劃選擇合適的繳費期。有比較多繳費期間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可以為不同年齡、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費者提供便利。
4、保費豁免。為自己存養老的錢,一旦繳費中途出現意外導致收入減少,威脅到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能力,那麼多年來苦心經營的養老計劃就面臨中途擱淺。因此,對於這類產品,保費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有了這個功能,可以確保自己無論發生什麼情況都能正常領到養老金,這對於養老金功能的確定實現是一個重要保障。
5、保證資金的購買力。我們購買養老險到領取養老金之間一般有幾十年的時間間隔,這也使得我們在真正開始領取養老金的時候,資金的購買力可能已經發生了變化,而且極大的可能是購買力出現一定的縮水。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要利用很多養老年金保險帶有的“分紅”功能。長期以來,由於消費者對保險產品的分紅存在很大誤解,“分紅”一直被視為保險公司的營銷噱頭,其功能沒有引起消費者足夠的重視。實際上,保單的分紅主要來源於該保單項下資產的投資所得,這部分所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禦通貨膨脹,保證資產的購買力。我們大多數人的養老金都要在投保多年之後才開始領取,並用於領取當時的日常消費、生活所需,因此保證其購買力還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在選擇產品養老保險時,應選擇有分紅的產品。當然,萬不可將分紅當作取得超額收益的手段,一定要明確知道——養老金投資屬於非常保守的投資,不可能取得高風險產品如股票、基金那樣的收益,但可以確保一個長期、穩定的給付,並且透過分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年輕時攢下的養老金還具備當年的購買力。
以上是養老保險在選擇上需要注意的方面。在選擇養老保險產品時,應充分重視以上幾個方面的分析,保證選到一款適合自己的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