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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餘額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餘額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本月計提,下個月發放後應當沒有餘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

因此,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經過本月計提次月發放後有7萬多餘額,應當屬於計提未支付工資,這部分餘額不屬於《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合理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應當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時做納稅調整。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不僅包括企業一定時期支付給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也包括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並計入成本費用的其他相關支出。

職工薪酬明細科目包括: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221101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22110101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22110102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2110203 應付職工薪酬津貼

22110204 應付職工薪酬補貼

221102 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21103 應付職工薪酬五險一金

22110301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22110302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22110303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22110304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22110305 應付職工薪酬剩餘保險

22110306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221104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22110401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22110402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221105 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職工福利

221106 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221107 應付職工薪酬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服務相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