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土地上違章建築執法工作的探討
近年來,由於城市程序的加快,工業、房地產用地以及市區重點工程用地不斷增多,伴隨著在農村出現了大量私自改擴建、非法佔地建設的各類違章建築,雖然執法部門認真查處,竭力控制,但仍屢禁不止,使正常的土地、規劃、建設秩序受到擾亂。因此,如何有效處置這些違章建築,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現筆者就結合自己近幾年來的工作實際來談一些看法。
對於農村違章建築的處置,首先第一點就是資訊來源要及時。越早發現,違章建築就越易控制,而且越早發現,違章建築的成“形”就越微小,對於違章當事人來說所花的成本就越少,就相對利於之後我們的拆違工作。因為違建的發生常常是來源於“利益驅動”,損失越少,當事人的情緒、態度越易得到控制,相對來說工作也就越開展。那麼如何做到資訊來源及時呢,筆者認為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努力:一是加強日常的巡查力度和密度。負責拆違的工作小組,要分時段對對管轄區內進行巡查,巡查時間可以根據日常掌握的情況來具體安排,但一發現有違章搭建現象應立即進行制止。與此同時,為避免巡查中產生死角,造成工作的被動,隊員們還堅持不定期地去各村徒步走家串巷進行一一排摸,堅決不放過一處違章苗頭。二是跟蹤建築材料去向。建造違章建築必須要用到建築材料,因此跟蹤、關注建築材料的去向能更早、更及時、更準確地發現違章苗頭。從建築材料入手,對各村有建築材料運輸、堆放痕跡的要重點對待,跟蹤查詢有關建築材料的去向,並詳細登記。透過這項措施,往往能及早的發現違章苗頭,及早發現就能及早遏制,當事人的損失也能降低到最小。三是設立資訊員。為能更及時地掌握各村情況,我們應和各村的村幹部多交流思想,統一意見,把查處違章建築這項工作上升到街道工作思路中去。同時在各村設立一名資訊員,資訊員一發現有違章苗頭,就立即通知我們前去處理。另一方面當我們在村內進行相關的拆違活動時,其還能在現場協助中隊開展相關的勸說工作,避免若干不必要的過激情況的出現。
其次,對於重難點及大型違章建築的處置要做到精細而慎重。一是要了解違章建築當事人的社會背景、性格等,分析其在拆違過程中會否成為不安定的因素,我們又應對如何消除相關問題做好分析評估,以保證拆違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對於大型的,拆後損失較大的違章建築我們必須事前詳細排查,對現場勘查工作(如違章建築的結構、土地性質、面積等方面)要做到精而又細,並據此做好相關的應急預案,比如說如何拆,是否需要挖機等工具,拆後的撤退路線,拆違過程中是否存在較大的危險性,是否需要請專業的人員來開展拆違工作,是否會出現現場的對抗性行為等都需要我們事前預案。而且特別要注意的一點是要多提醒拆違工作人員在拆違工程中的人身安全問題。
再次,就是關於違章建築拆除後的跟蹤和監控問題。第一,對於我們來說,對每一起已拆除的違章建築實行檔案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此我認為要做到“兩個有”,即有文書的`發放、有前後對比照片,並據此及時做好違章建築檔案表,以便於拆後的跟蹤巡查和關注,防止已拆除的違章建築重建。第二,我們可以建議村委會對已拆違的雜基地補種好綠化或在周邊設定籬笆圍欄,以有效控制好這塊地皮。第三,對翻樓或明堂內已拆除的違建,我們仍應多加強事後的巡查,特別是各個雙休日、節假日,以在違建當事人心中形成震懾。
最後,充分運用多種手段開展宣傳動員工作,營造控制違章建築的高壓氛圍。一是充分利用橫幅、標語、發放通告等手段,深入開展打擊違建的宣傳活動。二是安排人員經常性深入各村,特別是閒散人員較為集中的區域,透過頻繁的巡查、現身,不但在輿論上形成強大地打擊違章建築的攻勢,更使廣大村民在心理上形成一種震懾,達到整治一處、教育一片的目的。
總而言之,治理農村違章建築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們必須充分發揮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創新意識,在相關部門地通力合作下,力爭發現一戶,處置一戶,以耐心、細心和恆心力爭將拆違工作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