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駕駛證扣分新規定
為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群眾水平,公安部新修訂釋出了《機動車駕駛證使用規定》,2013年1月1日就開始執行了。小編髮現有扣分處罰的條款非常多,粗略算下來有27條最容易被罰,如果全犯了要扣掉126分。下面與大家一起分享小編親手整理的'“駕照新規”扣分細則。
五種違規駕照扣12分
1、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2、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修改):超速駕駛高於限速50%,由原來扣6分改為扣12分。
3、酒駕醉駕。
4、事故後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5、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修改):這裡需要特別提醒一下,安裝車牌號現在也有明確而且詳細的標準。如果車牌安裝不符合規範,也會處扣12分處罰。
四種違規駕照扣6分
1、駕駛證被暫扣後繼續駕駛。
2、在堵車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3、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
4、闖紅燈(修改)。
九種違規駕照扣3分
1、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高速公路匝道超車。
3、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6、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7、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8、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9、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五種違規駕照扣2分
1、不繫安全帶。
2、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
3、超載小於20%。
4、開車打電話。
5、堵車時亂插隊、強佔對向車道。
四種違規駕照扣1分
1、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2、車輛未張貼年檢;
3、車輛未張貼交織險標誌;
4、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