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駕照年審新規定
1、對駕駛人審驗有哪些內容?
答:公安交管部門將審驗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身體條件、違法記分和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教育等情況。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有違法記分,以及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在接受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駕駛證轉入換證時已年審的,記分週期結束後是否還需要再審驗?
答:駕駛人辦理轉入換證時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審驗。轉入後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產生新記分的,以及其他車型駕駛人發生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應當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再次參加審驗。在辦理轉入換證審驗時已經參加學習教育的,再次審驗時不需要參加學習教育。
3、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123號令實施前的記分是否作為參加年審的依據?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2013年1月1日之前發生違法行為及記分,不作為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2013年1月1日之後發生的'違法行為及記分,作為是否參加審驗的依據。
4、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參加年審時是否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答: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參加審驗時只需填表自主申報身體條件情況,不必再到醫院進行體檢。但在辦理有效期滿換證和轉入換證業務時,還需要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5、對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審有哪些規定?
答: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審驗的情形包括兩種:一是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的審驗。審驗時,駕駛人應當填表如實申報身體條件,不需要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二是駕駛證轉到異地或者有效期滿換證時,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審驗時,駕駛人應當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需要提醒的是,駕駛人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部分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如果沒有駕駛大中型客貨車需求的,可以主動申請降為小型汽車駕駛證,避免因逾期未審驗受到相關的處罰。
6、對小型汽車、摩托車等駕駛人年審有哪些規定?
答:小型汽車、摩托車等車型駕駛人審驗的情形有兩種:一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駕駛證的,應當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二是駕駛證轉到異地或者有效期滿換證時,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接受審驗。需要提醒的是,駕駛人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公安交管部門將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