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金計算方法
導讀:1997年7月1日後參保的人員屬“新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此次變化最大體現在基礎養老金這塊。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繳費年限×1%。這次改革鼓勵的參保人員多繳多得,實際上就分別體現在這個公式裡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個人繳費年限”兩項上。
首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體現“多繳多得”。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個人歷年每月繳費工資與相應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的平均值。
假設一位參保人員選擇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300%來繳費,那麼他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3,另一位參保人員選擇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來繳費,那麼他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0.6。以今年退休為例,2005年度社平工資是1881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1881×3或1881×0.6,差別非常大。
其次,“個人繳費年限”體現“繳費時間越長,得到的越多”。每多繳一年退休時多得百分之一。
而過去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無論繳費水平的高低和繳費年限的長短,基礎養老金都一樣:以今年退休為例,是1881×20%=376.2。新的計發辦法中繳費30年和15年的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發比例則分別為30%和15%,差別很明顯。
個人賬戶養老金因人而異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每個退休年齡都有一個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比如退休年齡是40歲的,計發月數為233;退休年齡是70歲的,計發月數是56。年齡越大計發月數就越小,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錢領得就越多。
而過去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20。大家的計發月數都是120。造成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年限與實際領取年限有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