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雙軌制2015正式廢除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是多少?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誌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強調“退休時的平均預期壽命”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值得注意的是,《決定》對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做了重點改革。
“以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以人口普查時的平均預期壽命為基數,目前計發時間為139個月。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非常重視退休時點的人均預期壽命和本人退休年齡,將今後待遇發放時候的變數進行了強調。”楊燕綏對記者表示。
按照《決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將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改革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強調‘退休時的平均預期壽命’,也就意味著,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人口平均壽命越來越長,退休年齡越早的職工,領取到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就會越低。”楊燕綏認為,未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也很可能會採取與此相同的計發辦法。
此外,《決定》還指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決定》強調‘應當’為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也就意味著,與企業年金自願原則有所不同,今後職業年金將採取強制性執行方式。”楊燕綏告訴記者。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
退休年齡 | 計發月數 | 退休年齡 | 計發月數 |
40 | 233 | 56 | 164 |
41 | 230 | 57 | 158 |
42 | 226 | 58 | 152 |
43 | 223 | 59 | 145 |
44 | 220 | 60 | 139 |
45 | 216 | 61 | 132 |
46 | 212 | 62 | 125 |
47 | 207 | 63 | 117 |
48 | 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