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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幹部與工人的退休年齡政策

國家幹部與工人的退休年齡政策

國家退休年齡政策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

幹部退休年齡規定

1.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2.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4.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退休年齡政策

1.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2.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4.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