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社會保險制度
(一)社會保險的概念和特徵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具有以下特徵:基本保障性、主體特定性、國家強制性、互助互濟性、待遇差別性、經濟補償性、社會福利性、非營利性。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包括:基本屬性不同、保障物件不同、保障水平不同、實施原則不同、保險受益人不同、保險費用負擔不同、保險關係確立的依據不同、經營管理體制不同。
(三) 我國社會保險的模式、結構和專案
社會保險模式包括:傳統型、福利國家型、國家保障型、個人儲蓄型、僱主責任型。
社會保險的`結構包括:國家基本保險、用人單位補充保險、勞動者個人儲蓄保險。
(四)我國社會保險法律關係的基本內容 法律 敎育 網
社會保險當事人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對繳費單位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繳,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