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
上海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
申請範圍:本市範圍內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手續。
辦理場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設立證明覆印件;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3、組織機構程式碼證IC卡;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附件一)。
辦理流程:單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稽核並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