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建帳入門---行政事業單位基建財務處理一般流程
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大部分屬財政性資金,一般應對其進行單獨核算,業務相對單純,但如不理清思路,也容易出現賬務處理混亂現象。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認為,行政事業單位基建賬務處理一般流程可遵循以下思路。
一、收到財政等基建撥款時(“基建撥款”科目應根據核算需要設定“以前年度撥款、本年預算撥款、本年基建基金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本年其他撥款“等明細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等明細科目
二、用撥款購買裝置時
借:裝置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三、向施工企業預付工程款時
借:預付工程款工程專案施工單位
貸:銀行存款
四、向施工企業預付備料款或自行購買材料時
借:預付備料款工程專案施工單位(預付備料款時)
貸:銀行存款
五、向施工企業結算支付工程款時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應付工程款
預付工程款
銀行存款
六、發生除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和裝置投資以外的並能單獨形成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種其他投資時(如購置房屋和辦公傢俱等)
借:其他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七、發生江河清障、城市綠化、專案報廢等特殊支出時
借:待核銷基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應在下年初報經批准後沖銷有關資金來源
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等
貸:待核銷基建支出
八、發生建設單位管理費、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和監理費等待攤投資時
借:待攤投資明細專案
貸:銀行存款
待攤投資有直接分攤和間接分攤,間接分攤一般採用概算比例法和實際比例法兩種。應在竣工驗收和辦理結算手續後,結轉交付使用資產的`實際成本,一併結轉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借:交付使用資產
貸: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待攤投資
九、建設專案自用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時
借:待攤投資
貸:固定資產
十、資金來源方的各種本年撥款專案,在年度決算批覆後,下年初建立新賬時,即轉入“以前年度撥款”專案。
借: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等明細科目
貸: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十一、交付使用資產專案的年末數,在年度財務決算批覆後,第二年年初與相應的資金來源對沖
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貸:交付使用資產
同時,在單位經費賬上記錄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至此,建設單位基本建設任務已全部完成,建設成果亦全面反映在單位經費賬上。因此說,只要認真學習和研究財政部頒佈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財建[2002]394號)等有關財經法規, 行政事業單位基建財務工作是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的,同時也是簡便易行,行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