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或者是自產商品用於職工福利的會計分錄問題
1:如果企業是商品流通企業從生產廠家購進商品再出售的,企業用購進的商品作為職工福利,此時: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型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如果企業是直接生產該商品的.企業,分錄同上,也結轉收入和成本,就是增值稅不用轉出而是確認即: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就可以了。
以上2條為我個人的處理方法不知對否??
3:如果企業跟這種作為福利的商品沒有關係,既不生產這種商品也不出售這種商品,僅僅是購買此種商品作為福利發給職工。
像這種的情況怎麼做分錄??不用確認成本和收入了吧??
有那位老師知道怎麼做分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