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工資、個稅及社保的會計處理
我司實際情況如下:當月交當月社保費,當月工資下月10號發放。
設:A君4月份應發工資:6600元,社保-個人部分:666.6元,社保-公司部分:1240元,個人所得稅:547元(公司承擔),5月10日發工資時實發工資:5933.4元。
4月15日
繳4月社保費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1230(公司部分)
應付工資-社保費
666.6(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1896.6
借:其他應收款-社保費
666.6
貸:應付工資-社保費
666.6
4月30日
計提4月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6600-666.6=5933.4
貸:應付工資
5933.4
5月10日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
6600
貸:銀行存款
5933.4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
666.6
5月10日
扣個人所得稅547元(公司全額承擔)
借:營業外支出
547
貸:應交稅金-代繳個人所得稅
547
借:應交稅金-代繳個人所得稅
547
貸:銀行存款
547
請問以上做法是否正確?如不是,煩請詳細分析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