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協會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協會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協會的事業發展,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規及《新疆測繪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條協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協會財務統一管理,財務計劃統籌安排、協調發展;正確處理事業維持和發展的關係,正確處理日常執行和投資的關係,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三者利益關係。
第四條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相對集中財力,確保協會工作的完成,確保協會發展;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協會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制定投資計劃,並對其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協會資源,努力節約開支,提高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科學規範成本核算,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協會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協會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協會財務狀況;對協會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協會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六條協會實行理事會和法人代表負責的財會領導體制,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日常財務工作,協調和審議、審定規章制度。
第七條秘書處是協會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和領導協會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秘書處應按照協會的發展及協會財務活動的具體情況,逐步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辦法和機構。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八條本協會經費來源分為:會費、捐贈、政府、企事業單位資助、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組織承擔專案獲得的研究費和管理費,利息、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九條協會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宏觀調控,微觀放權,鼓勵各成員單位在政策、法律允許範圍內為協會多渠道、多形式籌措資金。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支出是指協會開展諮詢、宣傳、調研、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其中事業支出按其用途劃分為科研支出,業務輔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後勤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等;按其內容分為勞務費、福利費、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第十一條協會要加強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協會各項包乾使用的經費和核定的指標費用,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列支。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十二條資產是指協會佔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等。
第十三條各項資產管理須按有關國家資產管理辦法執行。各項暫付款應在規定時間內報賬,借出款應在規定時間內還款,逾期不報或不還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確屬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式批准後核銷。
第六章財務監督
第十四條財務監督是指按國家財經法規及協會財務規章制度,對各種財務活動實施的監督控制,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和財務主管領導離任審計制度,是實施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
第十五條協會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七章財務報告
第十六條協會秘書處應定期向理事會提供財務報表和報告。報表和報告要真實可靠,並做到帳表一致。
第十七條協會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真實報表和報告。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下,進行清算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第八章附則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2
為確保我會財務的完整、協會後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擬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核定財務
1、協會成立後,辦公室及財務部須對協會現有財務進行清點,並分類登記(表明物品型別、名稱、數量、購買價格和時間),並複製2份資料:一份由辦公室存檔,另一份由財務部保留。
2、財務部須核對年度協會的固定財務列表,登記一年的消耗量。
3、協會一切財務的收入及納出都要求記錄在案,每個月月底財務部都必須對協會現有財務進行一次清查核對,並做好相關登記。另將帳單上交辦公室清查,如有不清楚或作假則上報理事會開會決定其負責人應負的責任。
二、經費申報
1、各部門日常用品經費申報,由各部門負責人以於月初根據本部門用品消耗計劃估算經費,於月初遞交財務申請列表。財務部審批,統一採購,否則不予報銷。
2、活動經費的申報
活動開展前一週,活動策劃者對所需用品進行清單羅列。各部門協助本次活動舉辦,如有經費申報須及時補充,交財務部彙總,會長審批。審批許可之物方可購買。
三、財務購買
所有活動用品、日常工作用品的購買,須由財務部提供採購清單,由採購負責人辦理,其他人不得擅自購,否則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須向財務部長申請批示,部長酌情考慮,控制價位與數量。採購發票須為正規稅務發票。
四、經費結算
負責採購人員一般採用自墊原則,事後履行財務審批手續(由實物驗收人、分管副會長、會長),持發票向財務部長申報。財務部長稽核簽字後,交會計登記入賬,再經出納予以支付。
五、財務租借
活動器材需指定專人保管,會員、會外人員租借均需做好登記,履行租借手續。
1、器材的租借
1)會員借用器械由辦公室及財務部做好登記存檔,方可借用。借期在三個星期之內,借用人員須及時歸還。延期則需交罰款:1元/天。如需續借,則需進行登記,續借不得超過一週。
2)訓練時間,隊長借用器械訓練,也需做好相關登記,並統一拿出,由隊長監護才可使用。
3)協會以外人員只租不借,租出需有1名理事會人員擔保,租金為物價的10%。
2、其他財物外借:
需有1名理事會人員擔保,並做好相關登記。
六、財務賠償
非正常損耗的財物,如為可修復性損壞,應自行修復後歸還,並註明損耗情況;如為不可修復性損壞,需原價賠償。
(注:訓練中消耗不計在內。外借損耗的,不論人員,一律一週內按原價賠償,財務部接受。)
七、財務監督
1、財務部對活動中所有流動財產進行安全監督保管工作,並及時對固定財務損耗進行登記。
2、辦公室人員需負責協會財務安全,做好登記監督工作。
八、財務結算
財務部每半年末對協會的財務數量、損耗情況向理事會彙報,並由理事會對財務帳目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以保證協會財產安全儲存,透明的流通。
XXX武術協會
XXXX年XX月XX日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3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規範協會的會計制度,更好地落實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
(三)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維護財產物質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質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
按“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協會法人統一領導下,一切財務收支活動都由協會財務負責管理。第五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計劃管理、財務收入管理、專案費用管理、財產物資管理、貨幣資金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
一、社團賬目管理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發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彙總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佈財務狀況一次,並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4、協會舉辦大型活動或添置大型裝置及固定資產的經費支出(經費超過千元),須作書面報告,交主席團稽核透過。具體經辦由會長籤核。
二、社團經費來源管理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費,並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後,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2.贊助各社團不得參與贊助商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於被贊助的活動,如有剩餘則轉入本社團經費並登記
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活動,學院及學校可酌情給予一定資金支援。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後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後,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並做好賬目記錄。
三、社團公共財產管理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為社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佔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四、社團發票管理
儘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塗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才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五、社團賬本轉交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上一屆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註明轉交時間、原因,註明剩餘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山東建築大學跆拳道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4
一、為規範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根據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二、本協會的財務管理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務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財務支出在1000元以內的由會長決定,超出1000元的由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四、本協會要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按需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各種資產。
五、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如實反映協會收支情況,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每年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
六、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七、本制度由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5
一、為了規範我集郵與收藏協會的財務管理,建立社團內部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以提高各社團的自治能力,使帳目清晰、明瞭,收入支出有據可尋,根據《宜春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而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各協會由會長擔任財務主管,下設會計和出納。
1、主管人員全面負責財務工作,主要核審發票是否屬實,是否符合規定,如屬實則簽字報銷。
2、會計負責掌管帳本,按序記帳,簡明扼要地註明資金用途,發票分類管理、貼上,在每張發票均要註明“××活動支出情況”,然後作總結、結出帳面餘額,每屆的帳本要求保留三年,並且備案。換屆時,帳本交接要按照有關規定交接。會計帳本則統一使用“專用帳本”。
3、出納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日記帳。出納每月向主管財務人員彙報一次開支狀況。
4、以上各職權不能越權管理,相互保持獨立性,主管、會計、出納相互不能同班級、同寢室。
三、經費管理:各社團組織必須以集體的名義在銀行開戶,且把帳號上報社管會備案,同時各協會可保留300元作為日常備用資金。每學期,各社團的財務帳目至少向其全體社員公佈一次。
四、社團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包括會員在社團中繳納的其他費用)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會長和財務部提交收費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費,並向會員開出收據。
2、贊助。各社團不得與贊助商進行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於被贊助的活動,除從中提取20%給聯絡贊助商的工作人員作為獎勵外,如有剩餘則轉入本社團經費,贊助活動結束後,有關財務人員作好清單記錄,並向社管會說明。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上級主管部門所撥款專案歸各社團作為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如捐贈等),其它收入上報社管會後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並做好帳目記錄。
五、公共財產管理:對於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
六、發票管理:儘量取用帶有“國家稅務監製”印章的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儘量做到無塗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主管人員簽字後才可報銷。
七、作帳程式:
第一種情況:經手人先墊付取得發票→主管核審簽字→出納兌現簽字→發票交給會計保管入帳
第二種情況:經手人打借條預支→主管核審簽字→出納支付現金、保管借條
八、對餐費、禮品費等費用管理:禮品、獎品如屬活動計劃由各社團自行決定,餐費支出前則一定要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社管會申請批准方可使用,菸酒支出一律不可報銷,如有違規則直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各社團的出納與會計定期進行財務核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十、每學期對各社團定期查帳一次,同時抽取30%比例的社團作不定期抽查。通知查帳後,各社團在兩天內把帳本交到社管會。
十一、各社團財務人員換屆時按社團章程進行,換屆時向社管會報送更換人員的名單,交接帳本時,應在帳本上註明轉交時間、原因及註明剩餘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主管簽字。
十二、每學期對各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評選先進社團重要依據。
十三、查帳發現問題的處理方法:
1、會計與出納核對帳目時,如發現漏洞、誤差應及時查明原因,如有意隱瞞多開發票或虛開發票挪用公款,金額50元內追回現金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100元以上追回現金並上報團委給予紀律處分。
2、纂改發票套取現金者,無論金額大小一經發現則從嚴處理。
十四、附則:
1、本條例的解釋權屬集郵協會,集郵協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2、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工作規範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市消費者協會會員會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消協負責本級的財務預算和財務控制管理工作,並接受市工商局領導和上級消協財務的指導。
第三條消協常務辦負責本級的財務預算和財務控制工作,是最基層的財務核算單位。工作部、分會、工作站、聯絡站為報帳制單位。
第四條市消協應在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實行專款專用,嚴禁多頭開戶。
第五條會費收取的範圍和標準執行《市消費者協會會員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第六條市消協必須建立票據管理責任制,健全票據管理辦法。
第七條會費使用按照“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的原則,參照樟樹市社會團體會費使用辦法辦法執行,經費開支主要範圍:會員證工本費、發展會員資料費、處理投訴、組織市場監管檢查、開展法律諮詢和宣傳活動、消費教育和社會調查、添置基層分會辦公設施、消費維權救助等業務活動。
第八條經費開支報銷的一般程式:各單位報銷由經辦人填寫好經費支出報帳審批封面,經辦人簽字並註明用途,經秘書長(或專職副會長)簽署部門負責人意見後,會計稽核,會長審批後方可報銷,專項開支應提交書面報告,做好經費預算報告、經集體研究後,按照經費開支報銷的程式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九條嚴格控制經費支出。按照規定範圍使用會費。
第十條消協常務辦、各分會按實際會員會費收入的10%提取福利費後,市消協與常務辦、工作部、分會的留成比例分別為55%和35%。
第十一條市消協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定期、不定期對會費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違反本規定的'單位,有超標準收費、搭車收費等違規現象的,所涉金額全部由市消協沒收。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執行,由市消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予以補充。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並做到有效使用,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特制定協會經費收繳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會期間,依據本協會章程和年度工作計劃,由協會秘書處負責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事務,每年向理事會提出報告,接受理事會監督;
二、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贊助與捐款;透過正當方式自籌;
三、協會經費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和“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嚴格按照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進行開支。協會經費主要用於協會的日常辦公、會議、活動及其它必要開支。任何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會員每年向協會繳納一次會費。繳費時間是:會員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繳清,新會員應在被通知入會的半個月內繳清。繳費方式有兩種:
1、直接將會費交本協會秘書處;
2、將會費存入協會專用帳戶;
五、協會會員會費繳納的數額具體標準是: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0元;
六、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會員,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會長辦公室審定後,按自動退會處理;
七、 經費報銷:
1 必須有正式的單據即發票或收據,單據的內容即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等必須齊全。
2 報銷金額在30元以內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會長、秘書長的稽核簽字:報銷金額超過30元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稽核簽名;
八、 定期公開財務支出和收入,接受全體會員和領導的監督和管理。
九、 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xx大學生攝影愛好者協會
20xx年11月3日
協會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收入管理
第一條行協收入的主要來源:
1、會員繳納的會費:按照會員大會透過的會費收取辦法收取。
2、事業收入:指透過開展專項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展覽會、評審會、培訓費、資訊費、課題研究、諮詢服務收入等。
3、其他合法收入:指各種捐贈、投資收益、活動經費、利息收入等。
第二條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行協對其不同來源的收入,實行不同形式的管理。
1、會費收入:依照會費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主要用於行協業務活動所需經費。
2、事業收入:行協對事業收入實行激勵機制,即對事業收入進行統一管理的基礎上,將稅後收入按有關規定進行支配。
3、其他收入:作為行協經費來源的補充。
第二章支出管理
第三條行協的支出是指按《章程》規定,履行行業管理與服務職能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各項管理費用、聘用人員工資、辦公裝置購置、修繕等費用。
第四條支出審批原則:行協對各項支出實行逐級審批、財務監督控制的辦法。費用支出審批要嚴格執行國家或本單位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範圍及標準,堅持量入為出勤儉節約原則。
第五條支出審批程式:行協的各項支出應:由經辦人按財務規定格式及要求填寫費用報銷單,經行協理事會會長(簡稱:會長)審批。
第六條支出審批許可權:行協會長是行協資金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行協資金的安全使用負責。行協實行會長一支筆簽字批准制度,單筆報銷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資金,由會長授權的人員也可審批。
第七條行協報銷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接待費時要求如下:
1、購入辦公用品時,要附有購物明細清單。
2、差旅費:
⑴有關人員因公出差報銷時要附上由秘書長簽字批准的會議通知或辦班通知,秘書長出差時,要附上由會長簽字批准的會議通知或辦班通知。
⑵其它事項出差,以書面形式說明出差的目的,按以上程式辦理。
⑶差旅費借款應在出差回來後十天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3、召開會議費前,先由有經辦人員提出申請做出會議預算,說明召開會議的內容、會議規格、參加會議的人數。報秘書長或會長稽核批准,報銷時應附有會議消費清單。
4、接待費支出時,應由經辦人員提出申請,說明來訪人單位名稱、規格、人數,按規定標準執行。
第八條行協應建立固定資產、存貨及辦公用品出入庫領用制度,統一採購,統一管理。大宗採購按規定走招標程式。
第九條行協已聘用人員工資的發放、員工按規定發放的各項補貼或津貼,由經辦人員負責造表,報會長審批。
第三章資產及負債管理
第十條行協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
第十一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預付款、其它應收款和存貨。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各種借款,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一是為行政管理、提供服務、生產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二是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一年;三是單位價值較高。
第十三條行協應做好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資產臺帳。財務人員應做好固定資產價值管理工作。應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每年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
第十四條對外投資是指行協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行協的所有投資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行協名稱、標識、信譽、服務等無形資產應當有償使用,行協對外投資不得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第十五條行協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
第十六條行協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四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十七條財務報告是反映行協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行協財務人員年終應提交財務報告,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內部財務管理。
第十八條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十九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行協收入及其支出、結餘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的情況,對目前或今後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資產使用、支出狀況等。財務分析的指標包括經費收繳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等。
第五章現金、銀行支票、票據管理
第二十一條行協現金、銀行支票管理按照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現金收入必須開給發票或收據,並當日入帳,當日送存銀行。嚴禁貪汙、挪用公款,嚴禁私設“小金庫”,帳外設帳。
第二十三條出納收入的現金應專櫃存放,不得與個人款項混雜,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不得“坐支”現金或以“白條”抵庫,出納應做到日清月結。會計人員對現金的庫存情況有權隨時檢查。
第二十四條不得將現金收入以個人儲存方式存入銀行,單位之間不得隨意互借現金,不得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第二十五條現金支付必須符合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使用範圍,不足轉帳金額起點的零星開支可使用現金支付,其餘必須透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
第二十六條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及空白支票,或遠期支票,不得填寫假用途,不得將支票交給銷貨單位代為簽發,不得出租、出借銀行帳戶。
第二十七條簽發銀行支票的印鑑必須分人保管,嚴禁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第二十八條實行錢帳分管制度,非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業務;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和登記工作。
第二十九條必須做好現金和銀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發生現金被竊,必須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同時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對蓋好印鑑的空白支票丟失,要立即向銀行掛失,並登報宣告作廢。
第三十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有關規定,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票據的領取、開具、保管登記工作,不得將票據借作他用。
第六章內部財務會計管理
第三十一條行協內部財務會計管理,是指為了規範和加強內部財務會計工作,使內部財務會計工作的程式、方法、要求等制度化、規範化,而制定的內部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條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包括:內部會計管理體系、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賬務處理程式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財務清查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會計分析報告制度等。
第三十三條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1、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2、財務人員要熟悉業務知識,對行協財務收支進行客觀、準確、及時地反映和控制,並進行分析,使財務工作合法、合規,經得起各種財務檢查。
3、財務人員應恪守職責,開拓進取,努力做好服務工作。第三十四條賬務處理程式制度
1、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確定財務部門的會計科目、明細科目的設定和使用範圍。
2、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行協會計核算的實際,確定會計憑證格式,進行憑證填制,規定稽核要求。
3、財務賬簿實行計算機軟體管理,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帳由計算機錄入;輔助賬簿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和行協實際情況,財務人員應編制以下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會計報表附,主要有支出明細表、專項資金收支情況表、經營支出明細表。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按照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對會計檔案進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財產清查制度。財務人員應定期對行協現有資產進行清查,以保證帳實相符。對財產清查中發生的問題,應及時上報。
第三十六條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應嚴格財務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分析報告制度。財務應按季度向行協財務主管領導報告季度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向理事會提供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
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2、財務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適應知識不斷更新發展的需要。
3、財務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要學法、知法、執法、宣傳法、守法、維護法。
4、財務人員要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訊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辦事要主動熱情、耐心服務。
6、財務人員應保守財務秘密,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能向外提供或者洩露單位會計資訊。
第七章人員調動、離職的交接
第三十九條為了規範會計人員的管理,確保會計人員變動崗位時,區分清楚崗位變動前後崗位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會計工作的前後銜接,防止賬目不清、責任不清等混亂現象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變動崗位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編制移交清冊,否則,一律不得離崗。
第四十條會計人員離崗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要寫出書面材料。
4、移交接內容要詳細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支票簿、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會計用品等內容。會計核算已實行電算化的,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磁碟(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四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移交人員要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管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並注意以下幾點:
1、庫存現金、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要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並要在移交冊中加以註明,由移交人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相符。
5、接管的會計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的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資訊記錄的連續性、完整性。
6、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資料在微機上進行實際操作,以檢查電子資料的執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四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
第四十二條交接工作結束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移交清冊一式四份,交接雙方、監交人各一份,財務部存檔一份。
第四十二條移交人員在對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會計資料已經移交而推卸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和修改。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條實行計算機軟體進行會計核算的科目,應當符合財政部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