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工程專案經理經面試後,已經發出通知後的補救?
一、在專案經理沒到位前,仍然有補救辦法:
1、雖然是給他發入職通知,但其人還沒有到位。
2、公司的也沒有正式起動,各項工作沒有展開,企業也沒有太大的損失。
二、如何處理呢:
1、主動向專案經理發電子郵件,說明其不招聘的原因、經過和領導的安排。
2、主動與專案經理聯絡,當面誠心地認錯,以爭取他的理解和諒解。
3、公司專門發出諒解信,說明公司的`原因、經過和結果。
三、要透過此次事件,舉一反三,規範企業的招聘行為:
1、在最終確實工程專案時,再進行招聘程式。
2、要制定招聘計劃、辦法、和步驟,這一點要詳細。
3、要確定各招聘過程的責任人和職責範圍。
4、要按步驟進行,不得越權。
5、在最後確定專案經理時,要經分管領導簽字並批准。
6、最後再發出入取的通知書(不管是何種形式,都要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