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銷售合同11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石材銷售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石材銷售合同1
需方單位(甲方):
供方單位(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採購碎石,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與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材料供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臨武縣上舟鏡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2、工程地點:臨武縣楚江鄉上舟村
第二條供應的材料名稱:碎石、機制砂、石粉供應的材料單價:乙方自行組織車輛將原材料運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材料單價按1—3子67元/m3,石粉47元/m3,機制砂85元/m3進行工程材料價款結算注:1)上述單價不得因市場行情波動而變化,不可另行追加計算。
2)最終結算數量按甲方實際收方的數量為準。
第三條材料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供應材料。
2、甲、乙雙方約定材料驗收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國家現行規範。
第五條、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包括每批材料交貨時間和數量的約定):甲方需材料時提前一天電話通知
2、交貨地點:上舟鏡水庫主壩右壩肩預製場
3、交貨方式:按乙方組織車輛送貨的方式進行
4、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應及時做好驗收工作,和書面交驗簽字記錄,必要時須得到業主和監理的書面驗收確認。
第六條材料結算方式:甲乙雙方每月核對一次材料方量,最終結算數量按甲方實際收方的數量為準
第七條材料付款方式:
1、材料付款方式:
2、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支付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材料款的支付,並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由於業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況,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責任,但乙方有義務會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資金風險的業主進行資金催討和索賠。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嘗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並承擔違約責任。
3、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或材料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或無力按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須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貨的屬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按不能交貨部分的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合約總價的1%計算,按天累計。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在交貨時間、材料質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7、乙方由於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屬於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乙方違約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九條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或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的;除賠償違約損失外還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違法行為已影響合同履約的。
6、如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終止,則甲方應在此後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僱傭關係,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及材料在運輸途中及到達甲方現場後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2、乙方在施工現場應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式檔案規定,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6、其他約定:乙方運輸車輛維修、保養等一切費用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運輸人員和車輛安全,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為了增加供、需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級別、數量、單價、金額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石材系列標準。
三、交貨方法、運輸方式、裝卸責任及到貨地點
1、交貨方法: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3、裝卸責任及費用:裝貨的責任及費用由供方承擔,卸貨的責任及費用由需方承擔
4、產品使用專案名稱和地址:
四、驗收方法:供需雙方應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共同對貨物進行驗收,貨物風險自需方簽收後由需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違約責任: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七、雙方約定事項:
1、需方保證該批產品只用於上述專案,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為,需方除應將該批產品按市場零售價補齊外,另需承擔該批產品零售價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產品,在包裝和質量上與供方所發貨物一致時,在不影響供方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損),可以多退少補。
3、本合同約定數量為暫定數量,最終結算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4、該批產品價格僅對上述專案有效,需方有保密義務。對因需方洩密而造成的損失,供方有權要求賠償。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該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並加蓋公章,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3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1、花崗岩類按國家頒佈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標準執行。
2、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二、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築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s胺、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貨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後需方支付30%的貨款,貨到第2個月付至75%,工程完工後3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________
四、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要求而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6、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五、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後,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為電腦列印文字,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4
甲方:
乙方:
就乙方銷售甲方石材產品合作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獨立銷售甲方生產的全系列石材產品,甲方按雙方約定的單價(見產品銷售單價表)給乙方銷售,乙方在該單價基礎上可自行決定銷售價格,銷售差額部份所得利潤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在收到貨款後三天內將該部份利潤支付給乙方,如客戶採用分期付款的,則甲方在收到每筆貨款後按該貨款利潤比例支付給乙方。
2、乙方因開拓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該費用。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甲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可以自行聘請其他人員對外銷售,均以甲方的名義對外宣傳及銷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方應保證產品質量符合以下標準:石英含量達到93%以上,同一批貨之間的色差誤差不明顯,一級產品(達到以上兩個標準且不存在人工修復的石英石板)與二級產品(不能達到一級產品標準的其他產品)不得混在一起銷售。因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退貨等損失由甲方負責,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可對客戶承諾最長付款期為__天,超過該期限應經甲方同意。在付款期內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應積極配合,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簽訂超過本條約定付款期的合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開拓的客戶資源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與乙方客戶自行簽訂合同銷售產品,否則所得利潤歸乙方所有。
8、
9、產品銷售單價見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雙方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5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的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於 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 材料倉庫自提。 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代辦託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為甲方辦妥託運手續後,視為貨物已交付。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 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貨的,甲方應在裝車前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
第六條第(3)項交貨的,第一承運人對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視為甲方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__ 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 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 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結束後,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後的 日內,餘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於貨款結算
供貨結束後,乙方應將結算單及供貨清單影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後十日內進行稽核,並提出稽核意見。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單後30日內未提出稽核意見,則視為甲方對乙方的結算價無異議。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2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沒收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且預付款的總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的,則超過部分作為預付款。預付款計入供貨進度款。在雙方沒有違約,或雖有一方違約但另一方放棄追究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定金款項在最終結算時計入貨款。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銷售合同6
需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購銷產品安裝一覽表
合同編號 :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2.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供方對本工程所供應產品,對質量負全部責任,並對質量保證達到國家石材檢測的質量標準驗收。石材必須塗刷進口防護液,產品規格,型號,必須按現場技術人員翻樣圖紙加工,並配合現場技術人員翻樣工作,材質以雙方確認的樣品為準,對角線尺寸偏差-0.5mm,板面幾何尺寸-0.5mm,平整度應符≮0.3mm,板厚度≮0.3mm。所供合同產品要求表面一致無差,幾何尺寸,平整度應符合規範要求,磨邊定厚,掛件開槽必須按規範要求。表面無缺陷,保質期為兩年。
所供產品符合國家環保法規要求,並提供材質檢測證明。在供應出現質量問題,供方不得以各種理由為藉口必須無條件在三內更換不合格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賠償一切由質量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3. 交(提)貨地點,方式:
供方負責將合同產品送到北京港源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中國醫大一院5#樓工地,並負責卸車,供方自行解決裝卸事宜,一切運雜費用含在本合同單價之中,車輛進入現場要減速慢行,嚴禁野蠻裝卸,卸貨過程要碼放整齊。
4.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按驗收合格產品的實際數量計算,以專案部負責人收料憑證簽字為準。計算方法按工程板實際尺寸計算。
5.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在保證產品質量的情況下供方自行選擇包裝物,包裝物費用含在合同單價中,包裝物的回收權屬需方,由供方回收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專案經理部根據固體廢物控制作業指導書負責處理。
6. 驗收標準,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驗收,產品供應驗收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供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退換產品,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供方承擔。所有合同產品由需方,供方,監理,甲方,共同驗收,(限交貨一天內)並由需方出具質量驗收證明,在結算時無質量驗收證明,一律不給予結算,提出異議期限在保質期內均有效。
7. 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生效時,需方支付叄拾萬元定金( 圓柱或異型需付50%的預付款 _______元 ),供方組織貨源進行加工,按批送貨,其他款項待供方把合同產品數量分批送到工地後,需方 進行分批結算(但甲方也就建設方工程款到需方賬戶後三日內支付)。
按甲方也就建設方支付石材貨款方式支付。磨邊款也一樣。若需方不能按時支付,供方拒絕供貨,所引起後果由需方負責,合同單價必須由甲方也就建設方確認證明,如甲方也就建設方對確認單價調整需方進行相應調整,質保金留5%,待保質期滿後沒有質量問題一次付清保質金,所有貨款結算時供方必須提供發票。_此合同是供方給需方讓利15%以後的價格_。
8.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9. 違約責任:
違約方負責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含產品質量,退換時間,供應時間等影響的各種因素。
10.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11. 其他約定事項:
① 簽訂合同之日起二十天內第一批貨送到工地,要求供方負責將合同產品限在09年11月底前全部供應齊其它除外,如供方不按規定時間供貨,影響工程進度,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1%罰款,累此計算。
②合同產品供方必須提供材質檢測報告和合格證明,環保證明,進口材報驗證明等對該工程所提供的有效證明檔案。
③合同產品需經工地質量檢查員簽訂材質驗收證明,作為結算依據。
④地面理石鋪裝完工後出現滲水和印水現象,供方必須負責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產品如需要供方提供技術和售後服務的,供方必須滿足需方要求。
⑤在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變更或其他原因,影響合同執行時,雙方必須用文字或補充合同(協議)經雙方確認方可有效。
⑥供方在簽訂合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和供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⑦供方聯絡人(電話):_______________
12. 工期要求:在符合施工條件的前提下,必須在需方所訂之日全部到施工現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7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一、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二、質量要求及驗收方式:
1.天然花崗岩按國家頒佈的JC/T204—20_和GB/T18601—20_標準執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_和JC/T79—20_標準執行。
2.需方所購石材為工程規格板或異型的,需方必須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佈局圖,如因未能提供佈局圖而產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擔。供、需雙方按雙方確認的尺寸或圖紙加工和驗收,需方在供方出庫單上簽字即視為對質量認可。如規格板或異型與確認的圖紙的形狀、尺寸有變更的,價格可另議。
3.每次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貨物採用木架加泡沫包裝,由供方負擔。
2.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包裝費用。
四、貨物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定金到帳,自規格尺寸、圖紙確認後供方收到訂金後7天內供500㎡到工地,20天內供貨完畢。
2.交貨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新恆基大廈
五、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之日付總貨款之15 %計¥146250。00元(作為定金),每次貨到工地後3天內需方應組織驗收並付至總貨款的95%給供方,剩餘貨款待供貨完畢並且貨物驗收合格後30天內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供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現場施工排版圖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逾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需方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2.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排版圖而造成色差等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3.中途無故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4.自提產品如未按期提貨,超過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違約金。
5.實行送貨或代運的貨物無故拒絕驗收卸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後,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未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列印文字,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8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一、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二、質量要求及驗收方式:
1。天然花崗岩按國家頒佈的JC/T204—20_和GB/T18601—20_標準執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_和JC/T79—20_標準執行。
2。需方所購石材為工程規格板或異型的,需方必須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佈局圖,如因未能提供佈局圖而產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擔。供、需雙方按雙方確認的尺寸或圖紙加工和驗收,需方在供方出庫單上簽字即視為對質量認可。如規格板或異型與確認的圖紙的形狀、尺寸有變更的,價格可另議。
3。每次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貨物採用木架加泡沫包裝,由供方負擔。
2。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包裝費用。
四、貨物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定金到帳,自規格尺寸、圖紙確認後供方收到訂金後7天內供500㎡到工地,20天內供貨完畢。
2。交貨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天澤路新恆基大廈
五、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合同簽定之日付總貨款之15 %計¥146250。00元(作為定金),每次貨到工地後3天內需方應組織驗收並付至總貨款的95%給供方,剩餘貨款待供貨完畢並且貨物驗收合格後30天內一次性付清。
六、違約責任:
供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現場施工排版圖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逾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需方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2。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排版圖而造成色差等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3。中途無故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4。自提產品如未按期提貨,超過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違約金。
5。實行送貨或代運的貨物無故拒絕驗收卸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後,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未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列印文字,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9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由乙方為甲方裝璜工程需求供應石材簽訂以下條款:
二、供貨時間:20__年__月__日至___月__日止完畢。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基礎:板材質量同國標,線條流暢,磨邊部分光澤度接近或同板面,石材系天然產物,色彩及花紋難絕一致,但須基本一致。
四、交貨地點、方式:送貨到,甲方負責卸車和運費。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按第三款要求驗收,貨到現場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清點並簽字,以此為結算依據。如有異議及時提出,以便糾正,確保工程優良,
七、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付訂金萬元,定金在最後的貨款中扣除。開始供貨,按實到工地數量總金額付90%。(如工程款不能如期到位,造成工程延誤,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負)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執行。
九、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貨款必須採用現金,或轉賬支付。
3、供方不承擔稅金。
4、板材厚度誤差正負2mm。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10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1、花崗岩類按國家頒佈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標準執行;大理石類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標準執行。
2、貨到現場3天內,需方應組織人員進行簽單驗收。
三、包裝要求及運輸費用負擔:
1、如需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況收取相應包裝費用。
2、到建築工地的運輸費用由需方承擔。
四、結算方式和交貨地點:
1、合同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做為貨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體時間發貨,貨到後需方支付30%的貨款,貨到第2個月付至75%,工程完工後3個月內結清。
2、交貨地點: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1‰的違約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
3、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或不能交貨,應承擔未能交付部分3‰的違約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承擔未付款部分1‰的違約金,逾期三
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如終止合同還應償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規定向供方提供現場施工要求而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自行承擔。
6、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合同簽訂後,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的手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解決辦法: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為電腦列印文字,非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修改部分,手寫修改一律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銷售合同1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港站和費用承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