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1
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
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京建築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建築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並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煙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煙臺市建設委員會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或按 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煙臺市有關規定執行。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煙臺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3
甲方(構築施工企業):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點: 德律風:
乙方(農民工):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兩邊根據《工作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構築部等部分關於進一步辦理構築範疇拖欠工程款題目定見的關照》法則,劃一自願、會商同等,簽訂本公約。
1、 公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大略 工作(工程)結束止。
2、 工作內容
甲方分派乙方在 崗亭擔當 職務(工種)。在平常環境下乙方該當結束出產(工作)任務,詳細出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3、 工作時候
1、甲方履行每日不超出8小時、每週不超出40小時工作制;如履行綜合謀劃工時或不按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工作保險行政部分承諾後履行。
2、因出產工作必要,經會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法則付出工錢。日加班不超出3小時,月加班不超出36小時。
4、 工作工錢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式樣付出乙方工錢,每個月 日為發薪日。工錢軌制和分派式樣按以下第 項履行:
1、履行計時工錢制,乙方結束出產工作任務,每日工錢 元,每個月工錢 元;
2、履行計件工錢制,詳細標準為:
5、 工作保衛
1、甲方根據自治區人民當局的法則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福因工傷亡報酬。
2、甲方為乙方供給符合國度、自治區有關工作安定、職業衛生法則的功課場合和防護辦法;
3、乙方服從甲方的安定法則和操縱規程,不得違章操縱。
6、 其他商定的事變
7、 違約責任
本公約具有法律出力,兩邊應嚴厲踐諾。一方違背本公約,應負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吃虧的,依法補償相干吃虧。
8、 因踐諾本公約產生工作爭議,甲乙兩邊都可以向
工作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 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構造(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關於制發構築施工企業農民工
工作公約書的關照
為周全貫徹落實《工作法》,進一步典範構築施工企業用工行動,加強工作公約辦理和工作保險監察法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改進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關照》要求,聯合我區構築施工企業用工特點,我們訂定了《構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工作公約書》文字。現印發給你們,請在構築施工企業與利用期限不超出1年的季候性農民工和以結束必定的工作(工程)為期限的農民工中自動踐諾。
年 月 日
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4
甲方(建築施工企業)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農民工)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元,每月工資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5
編號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適用於在京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製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工傷職工相關費用。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儲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裝置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的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月(日)工資制的,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日)工資為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乙方發生工傷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檢舉和控告。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京建築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建築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並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