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飲部主管領班工作職責
▲餐廳經理的職責與職權
1.職責
(1)負責一個大餐廳或幾個(種)小餐廳的管理工作,直接對飲食總監負責。
(2)負責對部門工作進行策劃。
(3)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負有重要責任。
2.職權
(1)負責領班以下員工的考勤、考績工作。
(2)有權根據領班以及領班以下人員工作表現的好壞,進行表揚或批評。
(3)根據工作需求,有權向員工髮指示或調動他們的工作。
(4)全權處理餐飲部的日常業務工作。
(5)負責處理客人的投訴。
▲飲食總監的職責與職權
1.職責
(1)負責飲食部及娛樂部的全面工作,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總經理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指示的館藏執行,對飲食。娛樂的經營好壞負有重要的責任。
(3)負責飲食、娛樂部的營業政策、計劃的制訂。
(4)主持日常飲食部、娛樂部的部務會議,協調部門內各單位的工作,使工作協調一致地順利進行。
(5)負責飲食部和娛樂部每年的預算方案和營業指標的擬定。各單位每天的`營業報表的審閱。
(6)審閱和指示部屬各單位和個人呈交的報告及各項申請。
(7)與行政總廚、宴會部研究如何提高食品的質量,創制新的花色品種,制定食品及飲料的成本標準。
(8)參加總經理來召開的各部經理例會及業務協調會議,建立良好的協調關係。
(9)負責對部屬管理人員進行工作督導,幫之他們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2.職權
(1)對行政總廚、各部門經理、各出品部門大廚進行考勤、考績。
(2)根據行政總廚、各部門經理、各出品部門大廚管理的情況,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
(3)有權向總經理建議任免餐飲部管理人員;有權任免領班以下的管理人員。
(4)有權根據餐飲部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增減員工和調動下屬的工作。
(5)有權向下級下達工作和生產任務,向他們髮指示。
(6)有權處理飲食部內部的一切日常業務和事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