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
1.按考評時間分類
按考評時間的不同,可分為日常考評與定期考評。日常考評。指對被考評者的出勤情況、產量和質量實績、平時的工作行為所作的經常性考評;定期考評。指按照一定的固定週期所進行的考評,如年度考評、季度考評等。
2.按考評主體分類
按考評主體的不同,可分為主管考評、自我考評、同事考評和下屬考評。
(1)主管考評。指上級主管對下屬員工的考評。這種由上而下的考評,由於考評的主體是主管領導,所以能較準確地反映被考評者的實際狀況,也能消除被考評者心理上不必要的壓力。但有時也會受主管領導的疏忽、偏見、感情等主觀因素的影響而產生考評偏差。
(2)自我考評。指被考評者本人對自己的工作實績和行為表現所作的評價。這種方式透明度較高,有利於被考評者在平時自覺地按考評標準約束自己。但最大的問題是有“傾高”現象存在。
(3)同事考評。指同事間互相考評。這種方式體現了考評的民主性、但考評結果往往受被考評者的人際關係的影響。
(4)下屬考評。指下屬員工對他們的直接主管領導的考評。一般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員工,用比較直接的方法,如直接打分法等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可以公開或不公開。
(5)顧客考評。許多企業把顧客也納入員工績效考評體系中。在一定情況下,顧客常常是惟一能夠在工作現場觀察員工績效的人,此時,他們就成了最好的績效資訊來源。
3.按考評結果的表現形式分類
按考評結果的表現形式的不同,可分為定性考評與定量考評。定性考評的結果表現為對某人工作評價的文字描述,或對員工之間評價高低的相對次序以優、良、中、及、差等形式表示;定量考評的結果則以分值或係數等數量形式表示。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2
1.寫實考評法:實績統計法,現場觀察法,調查詢問法,行為記錄法,能力記錄法,表現記錄法,所受指導記錄法,過失記錄法,印象評價法,普洛夫斯特法,關鍵事件法
2.絕對考評法:等級考評法,評級量表法,等級擇一法,分數考評法,減分考評法,正負考評法,評價賦分法,成果記分法,要素圖示法,評語表達法,作業標準法
3.相對考評法:成果評定法,個體排序法,配對比較法,強制分佈法,人物比較法
其主要方法如下:
圖尺度考核法(Graphic Rating Scale,GRS):是最簡單和運用最普遍的績效考核技術之一,一般採用圖尺度表填寫打分的形式進行。
交替排序法(Alternative Ranking Method,ARM):是一種較為常用的排序考核法。其原理是:在群體中挑選出最好的或者最差的績效表現者,較之於對其績效進行絕對考核要簡單易行得多。因此,交替排序的操作方法就是分別挑選、排列的“最好的”與“最差的”,然後挑選出“第二好的”與“第二差的”,這樣依次進行,直到將所有的被考核人員排列完全為止,從而以優劣排序作為績效考核的結果。交替排序在操作時也可以使用績效排序表。
配對比較法(Paired Comparison Method,PCM):是一種更為細緻的透過排序來考核績效水平的方法,它的特點是每一個考核要素都要進行人員間的兩兩比較和排序,使得在每一個考核要素下,每一個人都和其他所有人進行了比較,所有被考核者在每一個要素下都獲得了充分的排序。
強制分佈法(Forced Distribution Method,FDM):是在考核進行之前就設定好績效水平的分佈比例,然後將員工的考核結果安排到分佈結構裡去。
關鍵事件法(Critical Incident Method,CIM):是一種透過員工的關鍵行為和行為結果來對其績效水平進行績效考核的方法,一般由主管人員將其下屬員工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非常優秀的行為事件或者非常糟糕的行為事件記錄下來,然後在考核時點上(每季度,或者每半年)與該員工進行一次面談,根據記錄共同討論來對其績效水平做出考核。
行為錨定等級考核法(Behaviorally Anchored Rating Scale,BARS):是基於對被考核者的工作行為進行觀察、考核,從而評定績效水平的方法。
目標管理法(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O):目標管理法是現代更多采用的方法,管理者通常很強調利潤、銷售額和成本這些能帶來成果的結果指標。在目標管理法下,每個員工都確定有若干具體的指標,這些指標是其工作成功開展的關鍵目標,它們的完成情況可以作為評價員工的依據。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3
1.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可以從以下三方面進行考核評分,權重約為xx%。
第一,根據完成工作的質量進行列項考核扣分,例如扣分的`主要專案有:沒有較好地完成部門的工作計劃,也不能履行部門的職責;對國家政策不熟悉,給公司的有關規定造成了一定的後果;自己的工作任務也沒能按時完成,起草、上報的文字材料與在生產經營中的資料出現了錯誤;在工作中,出現了失誤或者是由於本身的原因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帶來的不良影響等。
第二,根據完成工作的時效進行列項考核扣分,扣分的主要專案是:工作目標任務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需要集體完成的工作,沒有及時進行協助而導致延誤工作進展;工作效率非常低,經常需要進行監督的;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完成部門交待的工作;向部門管理層提出改時績效的一些建議,但沒有改進的等。
第三,根據完成領導交待的事項的情況進行列項考核扣分,扣分的主要專案是:領導所交待的任務沒有按時完成的;曲解領導的真實目的,產生不良影響的;找藉口延誤、推託領導所交待的工作等。
2.執行勞動紀律的情況
按照執行勞動紀律的情況進行列項考核扣分,其權重約為Y%。其扣分的專案主要有:不按照領導安排的工作進行;在辦事時,忽視公司規章制度;不能在規定的時間進行參加不同會議;擅自離崗、遲到早退、曠工等。
3.工作的作風、服務的意識情況按照工作作風及服務意識等進行列項考核扣分,權重約為Z%。其扣分的專案主要有:挑撥離間,使部門人員產生矛盾;沒有集體榮譽感,推託、拖延工作;沒有強烈的責任感,也不履行職責等。
上述考核的權重xx%+Y%+Z%=100%,實際的考核結果根據員工的工作比例進行統計。